■本报记者 聂国春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休闲旅游成为老年人关注的热点,这也引起了传销组织的注意。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发展休闲俱乐部会员,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被告人刘萍、赵学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入会可旅游并提成
“在休闲中赚钱,在赚钱中娱乐”,这是河南周口市金色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宣传的口号。赵大爷就是看中了这句口号,缴纳8000元成为该俱乐部会员的。
据赵大爷介绍,2012年3月,刘萍告诉他,加入金色森林俱乐部后,一年内可以享受到4次旅游,包括一次省内游、两次省外游及一次港澳游。除此之外,还可以参加每月两三次的俱乐部活动,有酒会、宴会、野外垂钓等。最为关键的是,缴8000元钱就可以给俱乐部介绍会员,能拿到不菲的提成,很快就可以致富。据该公司的宣传,一般投入8000元能拿到8万多元提成,干得好的话,“一年赚个100多万元不成问题”。
就这样,这家名为“金色森林”的俱乐部让不少老年人心动,短时间内就在太康县发展了50多名会员。
休闲实为传销幌子
那么,会员是如何提成的呢?
根据太康县法院判决书,该会发展层次为,上层会员每发展一个下层会员,可以从会费中提80元,如果发展了两个下层会员,可以提成两个80元加上两个2000元,即4160元。如果第二层的会员再往下面发展两个会员,第一层的会员也可从第二层发展的第三层会员的会费中提成4160元钱。
太康县检察院在今年2月18日的庭审中指控称,刘萍、赵学信伪造周口市金色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印章与传销人员签订协议书,在太康县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发展周口市金色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会员,共发展传销人员55名且层级达3级以上。
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以金字塔式发展会员,进行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传销窝点是金色森林俱乐部的一个分公司,金色森林是在周口注册、打着“休闲经济”幌子的新型传销组织。
受骗者均为老年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刘萍、赵学信等人成立周口市金色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太康服务处,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发展休闲俱乐部会员。刘萍在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期间,伪造周口市金色森林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印章,与传销人员签订协议书。
截至案发时,二被告人已发展会员50多名,均为老年人。
太康县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以提供旅游、酒会服务的方式,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案属共同犯罪,不过,被告人赵学信案发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刘萍伪造印章与传销人员签订协议书的行为,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具有原因与结果、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