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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手机号二次出售让消费者抓狂
江苏消费网 (2015-04-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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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生 黄钰琳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买了一张电话卡,却接二连三接到陌生人电话,指名道姓要找另外一个人,探究之下,却是二次使用的手机号惹的祸。专家建议,手机号重新投入市场的时间应当适当延长,以避免出现此类尴尬。

 

骚扰电话多

 

戴女士反映,前不久,她从外地回到北京,在自家附近的手机店代售点花30元购买了一张135开头的手机卡。让戴女士没想到的是,自从使用这个手机号码后,她每天都会收到3个以上陌生电话,指名道姓要找一位戴女士不认识的人。戴女士估计这个号码此前可能被使用过。一开始,她还耐心地解释卡已易主,可近一两天晚上,情况愈演愈烈,一晚上有十多个陌生电话。更有甚者,还有人来电询问戴女士是否认识原卡主,称其涉及一起经济案件。戴女士挂断电话后,还会有陌生男子发短信询问是否有相亲意向,并自称是在网上看到了这个号码的相亲信息,打电话无果才发来短信。

除陌生电话骚扰外,戴女士的手机号也无法绑定支付宝,因为这张卡目前还与另一个支付宝账号绑定。同时,戴女士还发现,她的手机号还被绑定了YY语音的账号。

戴女士致电中国移动10086热线询问解决办法,客服人员表示无法解决,建议戴女士寻找卖卡店商协商换卡。出售移动电话卡的店商称售出的卡不予退换,建议戴女士去移动公司营业厅换卡。

 

翻新卡惹祸

 

3月26号下午,笔者与戴女士一同前往北京西直门移动营业厅咨询。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会出现这类情况,是因为戴女士使用的135开头的电话卡是被注销过的翻新卡。“这类翻新卡大多在停用半年后重新回到市场,其中一部分会进行二次售卖,另一部分会作为上网卡出售给消费者。”工作人员说。

对于戴女士提出的陌生电话骚扰情况,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称,这样的情况无法避免,建议戴女士选择号段较新的号码。最后,工作人员依照戴女士的意愿将原卡注销,并重新免费办理了手机卡。

 

延长停用年限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二次售卖的手机号存在4类情况,应区别处理。第一类,是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此类情况,移动公司应与消费者书面签署协议,在消费者使用前对前用户的所有业务信息进行注销,在消费者使用后,协助消费者对一些非通信公司的业务,如前用户自身绑定的支付宝、网银等业务,联系有关负责方将业务取消。

第二类,是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这种情况属于欺诈行为。销售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有缺陷的号码当作正常号码售出,违反《消法》规定的知情权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应对消费者进行相应赔偿。

第三类,属于一些有较好寓意的靓号,如“8888”、“6666”之类,民事主体之间自主协商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需签订相关协议来规避潜在的争议可能,对于各自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相应的合同约定。

第四类,是关于电话实名制的问题。2013年9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新增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上网卡)用户实施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一旦手机号码易主,通信公司应该注销原卡主的一切信息,并将新登记用户的信息进行更替。

朱巍表示,手机号码作为社会资源的一部分,商家的重复利用有利于社会利益与企业权益的实现,但消费者的权益也因受到平等对待和相应保护。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分析称,二次售卖手机号的部分功能有别于新号,在出售之前,据《消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将有关情况告知消费者。移动公司方面也有必要将二次售卖的卡号进行公示,在不泄露前用户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告知消费者前用户的停用原因。对于有犯罪记录、有污点的号码,不宜进行二次售卖,而应进行销毁。为保证消费者尽量少地收到前卡主留存的干扰信息,应将停用时间从6个月延长至36个月,且在销售时对消费者进行一定补偿及优惠。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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