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侦查人员在固定电信诈骗证据。
图2:警方查获的电信诈骗工具。
■李鹏飞 本报记者 刘浩
“不要轻易相信假冒公安、电信、银行等人员所谓的安全账户”,银行柜台和自助提款机有各种各样的类似提示,为何还会有很多人上当受骗?60名被告人,457名受害人,697万元犯罪金额——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对2014年以来审结的18件电信诈骗案进行梳理分析后指出,要遏制电信诈骗多发现象,关键还要靠有关各方事前发力,在加强通信和金融行业监管、增强个人信息保护及防范意识上扎紧篱笆。
精心设计的骗局
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报警处理、涉嫌贩毒或洗钱、检察官介入、交保证金,靠着这六招,2013年10月到12月间,被告人辛秀梅、龚辉文等9人在柬埔寨王国金边市的别墅内,先后诈骗王女士等12名受害人184万余元。王女士就因为着了骗子们的道儿,被骗走57万多元,成为受害者的一员。
2015年3月25日,浦东法院一审认定,该案系有预谋、有组织的团伙犯罪,根据9名被告人在团伙中的犯罪情节和所处地位,判决辛秀梅、龚辉文等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到1年6个月,罚金6500元到1500元不等,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主审法官陆光怡认为,该案件体现出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3个突出特点:一是作案手法日趋隐蔽。犯罪团伙人员非常善于伪装自己,虚构事实、巧立名目,假冒电信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用虚假身份开设银行卡,获取被害人信任。二是结伙作案,分工非常明确。三是案件侦破和证据收集困难。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经常身处国外实施诈骗,并通过特定技术更改、隐藏真实电话号码,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陷入大海捞针般的困境。
多种方式骗取钱财
据统计,18件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占绝大多数,为14件,占近8成。其中,以公司为幌子诈骗的11件,诈骗422人,超过受害人总数的92%。浦东法院刑庭庭长马超杰分析说,从18件案件的犯罪手法来看,套牢被告人的方式主要有4种。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是小恩小惠型。”马超杰介绍,被告人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以中奖送礼品或对投诉双倍赔偿等为诱饵,要求被害人支付高额手续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第二种是愿者上钩型。被告人通过百姓网、58同城网、赶集网或QQ聊天群,发布出售二手自行车、代办高额信用卡、贷款等信息,等着被害人找上门。3件此类案件中,共有17人被骗取7.5万余元。
第三种是威胁利诱型。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获知被害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身体状况等,利用被害人对疾病的恐惧,冒充医生、专家、医院财务人员等拨打被害人电话,以治疗疾患,让被害人购买药品、设备及办理退款需缴纳一定费用等为由,骗取钱财。“最后一种是网络搭讪型诈骗,被告人假意与人谈恋爱,然后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钱款。调查还发现,被欲望和恐惧套牢的不仅仅是受害人,还有一些被告人。”马超杰说。
监管缺位问题突出
被骗的王女士曾经对骗子电话进行过核对,然而仍未识破骗局。据办案法官介绍,为了越过手机软件的拦截、屏蔽,让号码更具迷惑性,一些公司通过“透传”技术手段,帮助呼叫中心在被拨打手机上任意显示主叫号码。辛秀梅案中,犯罪分子就是在柬埔寨拨出了显示为特定地区电信公司或公安局的电话号码。至于实名制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则由于管理漏洞、监管不足等原因,在实际中也形同虚设。
此外,还有被告人盯上了通过基站发送短信的业务。2014年1月17日,被告人唐浩指使被告人郑兰付驾驶车辆并携带一套伪基站设备,通过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的方式,强行向周边不特定用户发送广告短信,造成用户脱网15682人次。
据介绍,这些伪基站承揽的短信广告,只在乎业务,不在乎真假。而通常犯罪分子通过3种渠道获得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一是与他人进行数据交换;二是通过网站、QQ等网络平台购买;三是直接联系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电信公司、房地产中介、保险公司等机构内部人员获取。2014年12月4日,浦东法院就判决了一起银行前员工林某利用任职期间工作便利,获取957万余条客户信息,并出售牟利的刑事案件。
●法官提醒
增强个人防骗意识
“事后的惩罚,尤其是进一步加大侦查和惩处力度,能够起到很大震慑作用,减少损失,”浦东法院刑庭庭长马超杰指出,“但是,从根本上看,要遏制电信诈骗多发现象,关键还要靠有关各方事前发力,在加强通信和金融行业监管、增强个人信息保护及防范意识上扎紧篱笆。
针对部分行业表现出的 “规章制度落实不严、技术监控不力、证据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马超杰建议,要及时发现技术漏洞和使用中的异常情况,杜绝为拓展业务而放松监管,加强重要数据的分析和保存,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及时关闭通讯功能或交易等。另外,监管部门则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如推进落实手机号码、网络域名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通信设备租赁、销售企业的监管等,避免通信设备和技术成为诈骗犯罪工具,同时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马超杰建议,增强个人的防范意识也是重点。既防止有人因为无知或心存侥幸走上犯罪道路,也防止有人因为贪图小利、大意轻信,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从实践中看,电信、金融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风险提示,及时提示客户加强自我防范,警惕诈骗信息,对于遏制电信诈骗有重要作用。”马超杰说。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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