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丹 本报记者 耿记安
一卡双号业务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针对流动人群推出的一款产品,用户在已有号码之外可再申请一个号码,用户不需换卡、不增加卡,即可实现两个号码的通话及短信的接收与发送。由于使用方便,一卡双号业务一经推出,受到了消费者青睐。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以下简称河南电信公司)一卡双号包含资费标准变卦,宣称1元基本费用送10分钟省内语音,变成了虚拟号所在地通话,涉嫌虚假宣传。
10分钟省内通话变卦
郑州电信用户王先生因工作需要,与安徽地区客户常有电话联系。2014年12月19日,王先生在河南电信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则一卡双号业务广告,宣称此业务无需换卡,只需要申请一个外省号码,就可以实现两地市话;12月当月办理可免除10元业务开通费用,以后每月资费1元,包含10分钟省内语音。王先生觉得比较适合自己,就在12月19日开通了一卡双号业务。
12月底王先生查询话费发现,12月开通一卡双号业务赠送的10分钟通话竟然没有使用。他感觉不对劲,拨打河南电信公司客服热线咨询,结果得知,赠送的10分钟语音并非如宣传所说为省内语音,而是虚拟号码所在地通话,也就是说,这10分钟语音只能拨打虚拟号归属地区的电话。“这不是忽悠消费者吗?”王先生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宣称赠10分钟省内语音
1月15日,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河南电信公司发布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的一卡双号业务广告。记者看到,业务资费标准为“业务办理成功后一次性收取业务开通费1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免费,之后每月基本费1元(含10分钟省内语音)。在本地及国内拨打所设手机及固话,均按0.1元/分钟的优惠资费计费”。
记者通过微信关注河南电信公司微信公众号。记者看到,河南电信公司微信公众号2014年12月2日、4日、11日、19日、26日、29日的宣传中,资费标准一栏均标明“1元基本费用赠送10分钟省内语音”。
王先生向提供记者了12月消费详单。记者看到,套餐剩余量一栏显示:“一卡双号10分钟,套餐内总量10分钟,已使用0分钟,剩余10分钟。”随后,王先生又向记者提供了1月份截至目前的消费详单,记者看到语音通话费8.3元,一卡双号赠送10分钟剩余量为10分钟,已使用0分钟。
赠送通话仅可拨打虚拟号
1月18日,记者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热线咨询。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一卡双号业务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针对流动人群量身定做的一款产品,用户在已有号码之外可再申请一个号码,用户不需换卡、不增加卡,即可实现两个号码的通话及短信的接收与发送。其中一个移动用户号码称为主号码,另一个称为虚拟号码,均由中国电信公司管理和分配。用户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办理可免开通费10元,在国内除港澳台以外的任何地方拨打虚拟号归属地电话均按0.1元收费。业务基本费用每月1元,包含10分钟通话,但仅限于拨打虚拟号归属地的电话,拨打其他地区的电话按原有手机套餐进行收费。
记者提出一卡双号业务存在实际收费标准与广告宣传不一致的情况。客服人员表示,一卡双号业务资费全国执行一个标准,没有看到记者所说的情况,不能对此进行解释,只能记录下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后再回复。
对于客服人员的解释,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广告宣传赠送10分钟省内语音通话,而实际河南电信公司却赠送省外虚拟号归属地通话,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吗?”
河南电信涉嫌虚假宣传
1月26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南电信公司宣传的一卡双号业务,资费标准与实际严重不符,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勇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南电信公司在宣传一卡双号业务时,多次宣称1元基本费用含10分钟省内语音,而实际上却赠送虚拟号归属地语音通话,此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工商机关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消协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