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王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反映,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自己家的宽带竟被电信公司代理商私下里转给别人使用了。记者调查发现,临邑县多位消费者宽带被代理商私自转卖牟利。
消费者宽带被盗卖
2012年12月,王女士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临邑分公司(以下简称临邑电信)一姓李的代理商处办理了“手机+宽带”捆绑业务,每月费用是200元。由于自己长期住在德州市庆云县,所以临邑县家里的宽带一直未开通,但一直正常交费。直到今年9月办理电信业务时才被告知,自己名下的宽带已经开通并使用。
王女士很困惑,明明自己不在临邑县的家居住,更没有开通宽带业务,电信公司怎么说自己已开通并使用了呢?
随后,王女士找到当时为她办理“手机+宽带”绑定业务的代理商李经理。在王女士的再三追问下,李经理说王女士名下的宽带,被店里的一个营业员私下里以两年900元的价格转卖给别人,李经理还说,该营业员一共私下里转卖了4位客户的宽带,其他三位客户都没有来找过。
9月9日,李经理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和王女士是签了合同的,王女士在合同上签了字,允许我们把他们家的宽带转给别人使用,现在他们又不承认了。”
当记者请李经理提供当时与王女士签的合同时,李经理说合同在营业员处,而该营业员已经不来上班了,联系不上。此后,记者多次拨打李经理的电话,对方一直未接听。
商家称客户自愿转让
采访中,临邑电信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女士家的宽带还在其名下,至于代理商是怎么把王女士家的宽带转给别人使用的,临邑电信公司也不清楚。
9月12日,临邑电信一位姓弥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由于王女士家的小区还没有安装宽带设施,代理商营业员就主动找到王女士商量,将王女士家的宽带转给自己用,王女士当时同意了。只要能提供宽带号和宽带密码,就可以在宽带户名未改的情况下变更实际使用人。”
记者询问:“开通或将宽带转给他人使用时,是否需要机主本人亲自办理?”弥姓工作人员说:“肯定需要机主本人办理。”
对于临邑电信工作人员的说法,王女士很气愤:“我根本没有办理过开通宽带的手续。我们家的宽带并不是代理商营业员开通自己使用,而是开通后卖给别人用了,所有信息都在代理商那里保存着,到现在他们也没有告诉我们宽带的密码。”
消费者有权索赔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谢凯凯律师表示,本案中临邑电信的做法显然侵犯了王女士的知情权,并且给王女士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消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谢律师建议王女士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向该电信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解决此事,另外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申请仲裁。用户名未变但是实际使用人却发生变化,临邑电信的后台系统应该能够获悉,况且王女士也是基于对临邑电信的信任才放心消费的,临邑电信对自己的代理商应负有监督和约束的义务,所以,临邑电信和其代理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王女士可以同时向他们提出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