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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充值不再过期作废
江苏消费网 (2012-04-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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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武晓黎
 
    “充值卡忘了使用,不小心过期了怎么办?”“话费余额还没用完,却到期了怎么办?”手机充值后的话费、充值卡超过有效期还没使用就得不断充钱,否则就会作废,这一直让消费者抱怨不止。近期,国内三大运营商纷纷公布了取消话费有效期的时间表,并承诺新发行的充值卡有效期延长至5年。经过媒体、消费者和运营商的共同努力,充值卡终于不再过期作废了。这表明,我国三大通信运营商正在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解决话费有效期和通信账户余额转移等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问题。

中国联通:
新产品不再设有效期限

    如果消费者在2012年3月15日之后成为中国联通预付费用户,那么联通公司对充进账户的话费将不再设定有效期,也就是说,用户充值后,不管多久用完都可以。不仅如此,那些此前有月租费或每月有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的用户,从今年5月1日起,话费有效期也将全面取消。而对于那些无月租费或每月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中国联通给出的方案是,用户可通过营业厅或网上营业厅变更套餐,选择无话费有效期限制的预付费产品。
 
    对于手机充值卡的有效期问题,中国联通的有关人士表示,从今年5月1日起,新发行的充值卡有效期统一变更为5年。与此同时,今年5月1日之前发行的充值卡,也将有相应的延长使用方案。
 
    另外,关于账户余额如何处理问题,中国联通的有关人士表示,自今年5月1日起,凡实名制预付费用户可在办理销户时将通信账户余额全部转移至用户指定的其他本地中国联通号码。对于未实名制登记的预付费用户,须在补充登记客户资料后,方可转移通信账户余额。而对于后付费用户,则可以在办理销户的同时进行退费。

中国电信:
赠送话费不享受延期服务

    中国电信近日宣布:自今年4月1日起,新推出的预付费产品将取消话费有效期限制;6月1日前,对于已预存话费并存在有效期限制的用户,中国电信将推出取消预存话费有效期限制的方案,用户可自主选择。
 
    对于手机充值卡方面,中国电信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中国电信发行的11888充值卡的有效期限统一为5年。对于已发行的充值卡,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在2012年3月31日之后的,统一自动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对于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的,用户可持卡到指定营业厅办理延期一年的服务。但赠送给用户的话费不享受这种待遇。

中国移动:
充值卡过期一年内可激活

    中国移动早在今年春节期间就宣布,其手机充值卡有效期延长至5年。据中国移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春节以来,中国移动针对客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出了包括充值延期在内的11项服务举措。其中,充值延期具体内容包括:2012年1月1日起,新发行的充值卡有效期将由2年延长至5年,已经发行的未到期充值卡有效期自动顺延3年;自2012年2季度起,将为用户提供可以自主选择取消余额有效期限制的服务。
 
    中国移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2年1月起,市面上销售的各种面额的话费充值卡(含电子卡),有效期限将变为5年。
 
    对于用户手中未充值却已经到期的充值卡,此次中国移动也给出了处理办法,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该时间前过期的充值卡,在过期一年内,可到营业厅办理过期充值卡激活服务。但是,在2013年1月1日后还没有激活的充值卡,则将作废;对于分别于2012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6月30日到期的充值卡,则全部延长3年半。据了解,目前中国移动充值卡的有效期限为行业内最长。
 
    同时,中国移动已从今年2月28日起取消了北京神州行家园卡用户的话费余额有效期。尚处于有效期的家园卡号码,则将取消话费余额的有效期,而处于保留期、保号期的家园卡号码,如果通过充值或延长有效期等方式进入正常使用状态,则将被自动取消有效期限制。取消有效期后,家园卡用户如果希望继续设置有效期限,可在2013年12月30日前发送短信“HFYXQ”到10086办理。
 
    另外,在取消有效期后,如果用户主动申请停机,则在180天内不扣停机保号费;超过180天的,在整月停机期间将每月收取5元停机保号费,同时,号码余额小于0的手机卡号将被自动销号;欠费停机超过180天的号码,将被自动销号。

用户:
此举春风化雨暖人心

    “我正愁抽屉里的充值卡过期可惜了呢,这下好了。”北京用户胡小姐对国内三家运营商的以上举措竖起了大拇指。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都普遍赞扬了三大运营商这一春风化雨温暖人心的做法。
 
    据记者了解,有关话费有效期问题曾一度成为人们的热议话题,许多用户都曾遇到过话费用不完就过期作废的难题。而用户要想延长话费有效期,就只能通过不断充值来激活沉淀在账户内的余额,这种做法导致很多通话较少的用户话费余额越积越多。
 
    2011年12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的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北京、天津、上海、西安等21城市消费者协会(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对通信行业设置充值卡有效期这种霸王行为进行了集中点评和强烈批评。与会者指出,在预付费手机账户内还有话费尚未消费的情况下,通信运营商即中止服务,迫使消费者继续充值的行为已涉嫌强制消费,而报废手机号码且不退话费等强制手段,更是一种巧取豪夺的霸道行为,因此,通信运营商必须取消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有效期限。
 
    针对此次论坛讨论的这一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随即指示国内三大运营商,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2011年12月23日,中国移动率先对此做出回应,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也随后跟进。
 
    一些法律专家对此举称赞道,这一举措符合国际上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趋势,主动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和大局观念。
 
    2012年,随着越来越多电信服务新举措的出台,亿万电信用户必将焕发出空前的消费热情。

●相关链接

    手机话费有效期,一是充值卡卡面上标注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另一个是预存话费有效期,指的是将话费存到账户后,会要求用户在限定的时间段内消费完,如果到期后没有用完就会进入保留期,被视为手机欠费。此时,该手机不能向外打电话,而该手机的用户可以通过再次为账户充值的方式延长预存话费的有效期。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监察部、财政部等部门2011年上半年下发的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中表明:“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三大通信运营商上述举措符合这一规定要求。 (武晓黎)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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