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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金立:手机功能大“缩水”,广告涉嫌夸大宣传
江苏消费网 (2007-07-13)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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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的金小姐看了金立V9手机的广告后很是心动,于是掏1300元购买了一部新机。可使用后金小姐才发现该款手机并不象宣传的那么好,不但游戏小画质差,拍摄的照片也达不到200万像素的效果。金小姐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强烈要求退货!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7月买的金立V9手机,该公司广告虚假宣传,并非我一个人投诉,网络上许多上当受骗的消费者都想投诉,游戏太小,画质太差,拍照绝对没有广告上说的200万像素,而且质量级差。打电话过去,他居然还不给退,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投诉人要求:退货!

  王博士观点:

  参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虽然金小姐的手机仍在7天包退换期,但因手机出现的问题并非性能故障,因此,金小姐的情况并不符合退货条件。不过,金立方面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金小姐的手机能正常使用。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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