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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手机用四个月白屏,商家拒保我该怎么办
江苏消费网 (2007-07-13)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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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宁德李先生的MOTO E2手机使用4个月就白屏了,李先生于近日送修,一周后,商家告知手机屏裂,属人为损坏,必须付费380元维修。李先生很困惑,手机没摔、没压,怎么会不能保修?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7年2月买的MOTO E2手机,用了4个月白屏了,送去保修,一个星期后商家售后给我打电话,说我的手机是人为损坏,不给保修,要修收费380元。我说手机不是人为损坏的,我象平常一样把手机放在口袋里,不知道什么原因,拿出来一看就白屏了。售后的说拿去鉴定了,是手机内屏裂了。

  还有我买的手机是摩托罗拉的,而摩托罗拉指定售后维修点是在福建福州,商场的售后把我的手机送到福建宁德去修,宁德没有摩托罗拉的指定维修点。

  我的手机平常有不小心碰的时候,外面的壳有磨坏的痕迹,但是这都不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商家抓住了手机壳上有磨坏的痕迹,硬要说是人为损坏。

  投诉人要求:免费维修!

  王博士观点:

  参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李先生的手机到底有没有人为损坏,并不是商家说了算。李先生可尽快与MOTO客服、就近的授权维修点联系,请维修人员为手机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李先生的手机确属人为损坏,MOTO方面理应让用户心服口服,并出具经物价局审核的维修价目单,合理收费维修。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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