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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最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交停车
江苏消费网 (2016-05-07) 来源:凤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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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开车,停车难是每一位司机都要面临的主要问题。开车出门,非常艰难才找到一个车位,车辆还没停好,就有所谓的管理人员前来向你收取停车费,让很多车主觉得很不满。

  

 

  最新交通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得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也就意味着,路边停车位是公共的,没人能以各种名义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路边停车位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的情况还是非常常见的,让车主不清不楚就交了钱,但连一张正规的发票都没有。

  

 

  对于路边停车收费问题,确实缺乏透明性,让人不知道收费的标准在哪里,也不知道所收取的停车费都上缴到哪里去,都用到什么地方去,到底有没有用到城市道路建设上。

  

 

  收费就收费了,但让车主感到无奈的是,竟然收费了就应该对车辆负有保护责任,但事实上他们只管收费,要是车辆在停车期间出现损坏、被盗等情况,所有的损失只能由车主自己承担,非常不合理。

  

 

  其实,城市道理是消费者平时所缴纳的税收修建的,且车主也交了购置税、燃油税等,在公共资源停车真的无需再去交费。那么,在城市停车时,要是遇到有“停车位管理员”向你索要停车费,你还会交钱吗?

编辑:刘军 苏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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