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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要新建30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江苏消费网 (2016-05-11)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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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晚报讯(记者 黄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方案》明确,江苏今年要建设充电场站200个以上、各类充电桩14000个以上,其中南京要新建3000个充电桩。省和地方各级机关要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省和市各级机关停车位按照10%-15%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今年,全省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合计13500辆以上,其中客车4614辆、专用车2565辆、乘用车6321辆。其中,南京要推广2502辆,包括公交车500辆,邮政、物流、市政、环卫等专用车500辆,以及1502辆乘用车。在乘用车中,私人及企业用车、租赁车分别要推广502辆、1000辆。

  《方案》要求各市根据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市规划。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在住宅小区、酒店、商业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在推广应用的市、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对其相关汽车产品进行保养和维修。对其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性能测试,并对有关安全检查的资料和性能测试数据存档,确保运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可靠。

  电费方面,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执行大工业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编辑:刘军 苏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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