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1月29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宣布,年内在10省3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防范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快速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公正快速地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亿辆,驾驶人近3.2亿。未来10年,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仍将高速增长。近年来,两部门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完善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当事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间大大缩短。在此基础上,两部门决定将这一成熟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2016年,首先在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等10省市和包头、珠海、西安等3个城市开展改革试点。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能够移动且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通过移动网络平台(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也可拍照固定证据后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处理。但如果涉及人伤,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情形,不适用快处快赔程序。
“在线处理只有简单的拍照取证、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三个步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移动网络平台(手机APP)认定事故责任有三种方式:当事人自行协商,交警远程指导或者交警直接认定。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共同前往属地交警大队处理。
记者了解到,外地车在试点地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也可以快处快赔。目前,部分试点地区的理赔中心和在线处理平台已启动运行,广西、甘肃、包头等试点地区正在加速推进。没有开展试点的地区,两部门正在县(市)试点建设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据悉,下一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将在分步、分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形成推进公路和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工作模式,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效率,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