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电动车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本月全省推广使用国V柴油
江苏消费网 (2015-12-04) 来源:新华日报
阅读:

  中国江苏网12月4日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12月1日零时起,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市行政区域的加油站(点)销售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第五阶段车用柴油。

  省物价局当天公布全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与此前苏北五市使用的90#、93#、97#国IV乙醇汽油相比,升级后价格分别上涨0.14元、0.17元和0.23元。此次调整对已提前进行油品升级的沿江八市没有影响。

  “随着油品升级,汽柴油硫含量将明显下降。”中宇资讯分析师高承莎说,今年初国家将国V汽柴油标准全国覆盖升级时间提前至2017年初,但部分地区油品升级加速,明年1月1日起东部11省份将全部销售国V标准汽柴油,比国家规定提前整1年,而江苏又较东部整体升级时间提前1个月。江苏地区中石化基本于11月初完成资源置换,中石油及中海油汽柴油仍在陆续置换。

编辑:朱成林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