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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南京新小区建充电桩 停车首小时免费
江苏消费网 (2015-07-17)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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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日报讯  南京市政府1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明确以政府先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除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外,还将实施路内停车位免首小时停车费等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走进普通市民家庭。

  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突破口。《意见》提出,南京每年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和环卫用车中,新能源车不低于30%。同时,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定向保障车、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车总量不低于50%,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单位更新或新增执勤执法车应选择新能源汽车,因特殊需求须购买传统燃料汽车的,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充电设施和配套电网建设一直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掣肘所在。南京将制定“十三五”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要求新建小区统一安装充电设施,规模达100个车位以上的既有和新建的经营性停车场,以不低于车位10%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车位。形成以使用者驻地停车位配建慢充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配建快充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服务体系。

  在交通管理上,新能源汽车也将享受一系列利好政策。除停车优惠外,还将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全天候、全路段通行,以及短暂停靠作业等优惠和便利。               (王世停)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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