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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自购的合法车辆不给上牌照
江苏消费网 (2011-05-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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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传江

  日前,黑龙江省兰西县部分三轮车车主向本报记者投诉反映,他们于2002年购买了三轮车在城区载客运营,今年车辆到报废期需更换新车。当他们买了新车到当地交警大队上牌照时被告知,其所购的车非指定品牌产品,不能上牌照。车主们对此感到不解,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车主反映——自购车不给上牌照

  4月25日,记者来到兰西县。得知有记者采访,十几位车主开着新买的三轮车来到县郊的一块空地上。记者看到,这些三轮车与该县正常运营的三轮车的外观、大小、颜色没有区别,唯一不同的是这些三轮车没有上牌照。

  车主们告诉记者,2002年,他们购买了三轮车在城区载客运营,今年车辆到了报废期需更换新车。3月24日,兰西县道路运输管理站(以下简称兰西县运管站)与兰西县交警大队联合下发通知,对新更换三轮车的车型、大小、颜色作了规定,未涉及车辆品牌。一些车主通过考察,购买了福路牌三轮车。

  当买了新车的车主们到兰西县交警大队上牌照时被告知,福路牌三轮车不属于兰西县运管站指定品牌车辆,不能上牌照。此后,车主们找到兰西县运管站时才看到,该站发了新通知,要求必须更换为东红恒力牌三轮车,且该通知的落款时间同样是3月24日。“我们没有看到后来的通知,既然指定了品牌为什么不通知我们?三轮车上不了牌照就无法上路运营,这车不就烂在我们手里了吗?”车主们对此感到不解。

  记者调查——两份通知内容有变

  记者随车主来到兰西县交警大队,一位副队长对车主表示,福路牌三轮车不能上牌照,其他情况不知道。随后,记者联系到兰西县交警大队孙队长。孙队长解释说,三轮车营运的管理部门是兰西县运管站,县里要求交警大队配合做好车辆上牌照的工作,交警大队就联合运管站下发了通知,但通知中没有指定车辆品牌。至于后来为什么又指定车辆品牌,交警大队不知情。鉴于现在出现了新的情况,交警大队在等县里的决定,所以暂时不予办理三轮车上牌照手续。


  记者来到兰西县运管站。在其一楼走廊里,记者看到了一份该运管站与交警大队联合下发的通知,上面写着“新换的三轮车型为东红恒力牌”,落款时间为3月24日。该通知与先前车主看到的通知区别在于,第二份通知中指定了车辆品牌为“东红恒力”,其中“东红”二字是手写上去的。

  最新进展——部分车主已上牌照

  为何一天内会有两个内容不同的通知?兰西县运管站负责人张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为了避嫌,该县在这次更换三轮车前召开了协调会,确定由车主代表自行确定车型、品牌。当时,部分车主推选了一些品牌,运管站尊重车主们的意见,遂确定了指定品牌。3月24日上午,运管站贴出第一份通知后,发现没有把指定品牌打上去,当天便做出了纠正,部分车主因此没有看到第二份通知。

  记者提出,《反不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张某表示,上述决定是该县协调会确定的,运管站只是具体执行,目前已初步确定尽快对车主们4月18日前购买的三轮车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要等县领导从外地回来后再决定如何解决。

  5月13日,记者获悉,部分购买了福路牌三轮车的车主已经到兰西县交警大队上了牌照。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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