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路基、又撞断树、再撞毁墙,10个气囊居然一个没打开
2008年底,消费者孙先生在驾驶他的雷克萨斯ES350轿车途中,为躲避一辆突然窜出的摩托车导致车辆失控,冲到路边,撞断高约25厘米、厚约30厘米的路基石,紧接着又撞断直径约20厘米的绿化树,撞毁长约5米的路边围墙,车辆前部、顶棚、大驾右侧严重受损,右前胎车轴撞断脱落,右侧两车轮钢圈全部撞裂,四个轮胎全部破裂。令人惊讶的是,在如此猛烈的撞击过程中,该车配置的10个安全气囊竟然一个都没打开!这辆车是孙先生在前一年花了55.3万元买来的,当时经销商承诺,该车配备有10个安全气囊,驾乘安全系数很高。也正是这一点让孙先生选来选去后决定购买。然而,上述现实让他震惊不已,越想越后怕。
相比而言,保住了命的孙先生真算是万幸,还有一些消费者的遭遇则令人唏嘘。2009年5月19日,李素琴的父亲李鸿华乘坐一辆力帆轿车发生车祸,当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他头部撞击前挡风玻璃,当场死亡。李家人认为,安全气囊始终未起爆,由此追责汽车存在安全故障。而力帆方面称,两次检测均显示气囊未达到起爆条件,不应对此负责……
近年来,类似事件大有“爆发”的势头,随着销量的增长,国内汽车品牌也纷纷遭遇“气囊门”。据统计,今年6、7、8三个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长分别达到36.48%、64%和81.68%,但是汽车消费的投诉也随之攀升,其中,当发生交通事故、消费者命悬一线时,因为汽车安全气囊未打开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和消费纠纷屡见不鲜。六省市消协通报的安全气囊纠纷典型案例涉及20多个汽车品牌及企业,例如雷克萨斯、力帆、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丰田威驰等。
角度不对、位置不准、力度不够,这些解释已成“潜规则”
在安全气囊纠纷中,一些消费者迫于无奈往往不得不采取过激措施,例如将事故车开到闹市进行“展示”等。这主要是因为每当此类事件出现以后,很多汽车厂商的理由是:撞击的“角度”不对、位置不准或者力度不够,没有达到气囊打开的“条件”……这种解释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汽车消费领域的一种潜规则。但这种解释常常受到消费者的质疑:难道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还要像射击一样精确瞄准吗,或者非要到车毁人亡的地步才叫“够力度”吗?其中有没有汽车安全气囊设计、质量等方面的原因呢?
令人遗憾的是,评价汽车安全气囊是否存在缺陷的国家标准一直缺失。国家只是于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它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属于零部件在装配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整个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它并不能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欧洲、日本却早已有相应的立法。
接到投诉无法可依,为气囊“定标”势在必行
六省市消协在递交给国家相关部门的建议函中提出,由于标准的缺失,导致以下三种情况的出现: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二是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纠纷后,由于标准的缺失,导致消协组织的调解工作无法可依,从而使此类纠纷成为投诉处理中的一大难点;三是即使消费者因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往往因为标准的缺失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从而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六省市消协认为,一些汽车厂商在处理此类消费纠纷时,利用消费者在信息和知识掌握上的不对等地位,动辄就拿“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力度不够”来搪塞消费者属于典型的潜规则,而其根源在于标准的缺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完善标准的高度,及早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这不仅对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