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关于手机软件故障的投诉越来越多,而多数商家对软件问题并不保修。前不久,家住靖江市靖渡新村的许先生就遇上这样的问题,但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他最终维权成功。
今年9月份,许先生在靖江城区一商场花2000多元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不到2个月,他就发现手机在充电时会出现卡屏、死机等现象,且无法正常关机,必须强制拆除电池,重新安装后手机才能重启。由于手机还在一年保修期内,许先生将手机送到该品牌官方售后维修点进行维修。工作人员检测手机后告诉他,手机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安装的软件与系统不兼容,只要升级软件就能解决,但软件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要升级软件需缴纳相关的费用。许先生觉得自己的手机还在保修期内,商家不应收费维修,双方争执未果,于是许先生来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认为,类似经常卡屏、不断死机、自动重启等情况,多数是手机软件版本有缺陷造成的,当属于手机质量问题,商家不能推卸责任,应当免费为在保修期内的智能手机进行软件升级。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许先生免费升级软件。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虽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附件中均无具体涉及有关软件问题的条款,但是保证手机正常使用应该是手机功能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将软件引发的故障排除在性能故障之外是没有根据的,消费者遇到商家的类似推诿,可以直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