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讯 刚买的新空调安装后就出现制冷不正常,几次维修无果后,商场却不同意退货,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消费者周先生遇到这样的纠纷,经过六合区工商局雄州工商所积极调解,商场最终同意退货,并赔偿消费者装潢损失25000元。
今年3月,消费者周先生在南京市六合区某家电中心购买了2台美的牌中央空调,货值33000元。安装完成后,周先生在使用时发现2台空调不制冷,而且噪音大,于是周先生找到商家,前后经7次维修均未能解决问题。万般无奈下,周先生将此事投诉至南京市六合区工商局雄州工商所。
接到投诉后,雄州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并通过商家与美的南京总经销取得联系。南京总经销专门派技术人员至消费者家中对故障原因进行排查,并修好了其中一台空调。但周先生觉得自己用新空调的价格买维修后的机器不合理,坚决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其装潢损失28000元,商家则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对此,工商所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向商家指出该空调丧失了制冷的基本功能,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根据相关法规,经营者提供商品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依法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民事责任。经过调解,商家同意将空调作退货处理,退还周先生购货款33000元,并赔偿其装潢损失25000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