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方便快捷和价格经济,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其作为出行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继去年抽检电动自行车之后,今年上半年,江都工商局再次联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市场上部分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共6个批次,合格2个批次。与去年抽检的12个批次,合格7个批次的结果相比,合格率从58.3%降低到33.3%,不合格项目仍然是最高车速和整车质量两项。
本次抽检中,共有3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20km/h,4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40kg。据了解,不合格项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有些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片面的要求,追求电动自行车的高速性和“摩托化”,提高了车速,将电动自行车做成摩托车的外观、多加装饰物,或改变车轮的材质和结构、加大电机,从而造成整车质量超重。但如果车速过快,刹车难以及时有效地起到作用,容易发生危险事故,尤其在雨天地滑的情况下更危险。而整车质量过重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惯性增大,在车速过快的情况下,会导致刹车困难,增加了危险系数。
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江都工商局已责令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对销售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工商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尽量选购具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较好的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不要盲目追求外观和速度而忽视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在试骑的时候应注意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良好的制动性能。(冯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