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生长的小麦在施肥后,未见明显生长迹象,是化肥有假还是另有原因。面对农民集体申诉,连云港灌云工商部门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查明其中原因,并使农民获得了赔偿。
今年2月初,灌云县图河乡王某等5户农民到农资经营个体户陈某处,购买了3吨价值6240元的“撒威牌”复合肥,用于所承包的50亩小麦。施肥2个月后,却不见该复合肥产生该有的效果,怀疑所购复合肥存在质量问题,遂集体向灌云工商局图河分局进行投诉。接诉后,图河分局立即安排将未用完的“撒威牌”复合肥送往质检所检验,经检验,复合肥为合格产品。面对检验结果,5户农民一时不知所措。
为进一步查明其中原因,为农民挽回损失,图河分局迅速与图河乡农技站取得联系,请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勘查。农技人员通过对土壤化验发现土壤中钾的含量偏高,只适宜使用磷肥,而不适宜使用复合肥。
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农资销售人员陈某未尽充分告知义务,王某等5位村民也没有仔细查看有关说明书和标签,也有过错。经过工商人员耐心协调,农资经营户陈某于同意给予免费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和现金500元补偿的,王某等5户农民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正值春耕时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产品前,最好先向农业技术部门进行咨询,购买农资产品注意产品生产日期、使用有效期,施用农资产品时要仔细阅读有关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说明规定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孙旭 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