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镇江市规划部门获悉,日前,省政府批复了镇江上报的《镇江市宝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宝堰历史镇区保护范围划定为:东至镇荣路,西至胜利河,南起通济河,北至镇中路、老通济河,面积约24.69公顷。
此外,宝堰东大街—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划定为:东起太平桥南,西至胜利河东堤,南至中营里南,北至新、老北街中部,面积约3.08公顷。
按照规划要求,我市将重点保护宝堰镇域“丘陵水乡”传统环境风貌,加强对河塘水系及滨水空间的保护和控制。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桥古井、码头闸口等物质文化遗存,同时做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注重对历史镇区传统空间格局与街巷肌理的保护,严格控制历史镇区新建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延续和彰显传统风貌。加强公用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镇区人居环境。
省政府还要求镇江市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巷、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以及其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要求;依法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司马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