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9日电(虞启忠 苏斯轩)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当天,苏州市首家旅游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苏州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共同为调委会揭牌。
该委员会共有7名人民调解员,设主任1名,其中3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受理以下四类旅游纠纷:一是当事人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是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四是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据悉,苏州2015年接待游客量已突破1亿人次,外出游客量也接近1亿人次,2015年全年共受理旅游纠纷投诉2136件,今年1-4月已受理1109件。
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旅游纠纷化解中受理及时、程序简便等优势,及时有效调处因旅游活动引起的矛盾纠纷,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调委会调解旅游纠纷,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