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本月5日,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16年5月在江浙沪三省市、广东省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旅游业发展迅速 导游就业环境恶劣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伴随旅游大发展产生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旅游市场中的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盗抢等顽疾一直被游客与媒体所诟病。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则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视频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也将导游这一职业推向了风口浪尖。
然而,有记者从当事导游处了解到,当时所带的是一个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
据了解,现在绝大部分的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和保险,过去客人的消费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旅游法》出台后,这一块的收入几乎全被砍掉,但基本工资、薪酬底线几乎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除了工资低,导游这个行业还缺乏基本保障,导游虽然是旅游行业的主体,但是从业性质却没有纳入正规的劳动体系,黄山导游葛忠华就曾为了拿到工伤赔偿,只得被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为“黄山市农民工”,接受每天9.2元最低补助。
建立导游自由执业平台 游客评价体系
《通知》中指出,将利用好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引导一批具有实力、服务较好的线上旅游企业积极搭建一个供游客与导游双向选择的交易平台,使导游服务的信息更加对称,拓宽导游的就业渠道,让游客能便利的通过网络预约导游服务。
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建立一个游客对导游的评价体系,促使导游通过更加优质的服务获得执业机会,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
据悉,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将于本月开展,5月底前将建立导游自由执业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和综合评价体系。(苏俊松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