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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爱涛利园大酒店:卡未到期为何不能用?
江苏消费网 (2011-07-20) 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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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涛利园大酒店游泳池(资料图)

    【龙虎网报道】(记者 吴丹 实习记者 戚金峰)市民田小姐向龙虎质量报告反映,称她在去年7月11日办理的VIP游泳计次卡,有效期为一年,但今年的7月初,当田小姐再去爱涛利园大酒店使用时,却被告知卡已经过期,不能使用。田小姐感到不解和气愤,要求爱涛利园大酒店按照办卡时间和有效期一年来计算,准许其在7月11日前正常使用。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田小姐:时间没到卡却不能用了

    记者联系了田小姐,“我是去年的7月11日办理的爱涛利园VIP游泳计次卡,他们告诉我有效期为一年,但当时他们又在反面写上了 ‘2011年6月30日’,却没人向我解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今年的7月初,田小姐到爱涛利园大酒店再次使用VIP卡时,却被告知她当时办的游泳计次卡到今年的6月30日就已经到期。“卡后面的‘2011年6月30日’竟然是有限期限,那承诺的有效期一年又如何解释?”

    田小姐随即联系了爱涛利园大酒店的负责人想讨个说法,“他们的负责人让我联系当时办卡的工作人员,我联系工作人员,他又让我联系财务部,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却又让我去找负责人。”酒店负责人、办卡人、财务部相互推脱,却始终没有给田小姐一个满意的答复。

爱涛利园大酒店:暂时没有处理结果

    记者联系爱涛利园大酒店当时为田小姐办卡的工作人员,他向记者解释,当时田小姐办的计次卡有效期限就应该是到2011年6月30日,并且在卡后也已经注明。当时的店员也应会告知游泳计次卡有效期限的相关情况。当记者询问目前爱涛利园大酒店方面是否有相应的处理结果或是解决方案时,这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目前此事还没有处理完毕,但具体的处理方案他还必须请示酒店的上级领导。

律师提醒:消费要理性 办卡须谨慎

    维权律师李律师告诉我们,对于此次的纠纷,消费者可以与爱涛利园大酒店协商,询问当时标识“2011年6月30日”是工作人员一时失误,还是他们酒店统一的规定。但由于当时田小姐也并未询问“2011年6月30日”的具体含义,就相当于默认了工作人员的标识,所以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如今要想在追究酒店的责任,就比较困难了。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与酒店方面再次协商,看看是否有解决的希望。

    办卡享受服务是当前流行的时尚消费方式,但办卡之前了解清楚相关的信息也是必要的流程,谨慎细致的询问才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关于此事,龙虎质量报告也会继续关注。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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