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求事件的真相,记者昨天与台江县公安局和黔东南州旅游局负责人取得联系。台江县公安局姚局长称,根据他们的调查,当时是一男一女两名20余岁的青年,进入北方村一户张姓人家的吊脚楼下解手,而非帖子中所述的小孩。“当时女青年进入厕所解手,而男青年就在厕所外小便。”姚局长说,北方村是一个苗族聚居的村寨,有自己的村规民俗,村民张某当时看见一男青年在自家吊脚楼下小便,就喝斥其不雅行为,双方发生冲突。警方随后赶到现场。村民们认为男青年的行为,触犯了当地风俗中的禁忌内容,必须进行赔偿。经过协商,男青年在支付了2900元后离开。
“这样的事情,出现在黔东南州这样一个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地区,实在不该。”黔东南州旅游局张局长称,他们希望导游加强对游客进行民族常识、村规民约的介绍;政府部门也要正确引导少数民族村民,对待外来的游客要有宽宏大量之心。另据发帖人介绍,张局长已经给他电话致歉,并将把这笔款项退还给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