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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警示

警惕3大网购陷阱
江苏消费网 (2015-04-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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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当前,网络上“清仓1折起”“红包抢不停”“0.1元秒杀”等广告刺激着人们网购的欲望,同时,消费者对网购的投诉也呈增长趋势。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福建省工商局网监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购时须擦亮眼,警惕3大陷阱。

陷阱1:隐藏的霸王条款

  近日,在福州打工的小陈,在某团购网站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收到货后,小陈发现手机运行特别卡,还自动偷跑流量下载安装许多莫名其妙的软件,小陈便和卖家商量退货。但商家说,小陈下单时,商家已经通过“温馨提示”告知其售出产品只换不退。小陈只有点击“我同意以上交易协议”之后,该订单才会成功生成,因此不同意退货。
  小陈的遭遇并非个案,当前大多数商家都要求网购消费者必须经过网上注册,并同意其制定的交易协议后方可成为网站会员,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一些商家在网友大多不会仔细阅读的合同中,隐藏了一些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此来减轻、免除商家义务。
  福建省消委会表示,诸如“售出后概不退换”“只换不退”“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遭遇类似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条款无效。

陷阱2:正品劣品混着卖

  杨女士趁打折从网上购买了20箱美白面膜,准备囤点年货回家送给亲朋好友使用。收到货后,杨女士拆开了其中3箱,使用后发现效果不好。于是她联系生产厂家咨询,厂家人员要求她提供相应的防伪标识码进行查询,杨女士这时才发现20箱产品中只有两箱有防伪标识码,其他18箱面膜虽然包装与正品类似,但和正品根本不是同一品牌。
  杨女士向卖家提出退货,商家拒不同意;杨女士准备向网购平台投诉,但是搜集证据时却犯了难。不少网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难题,网上交易时,卖家可以随意更改网站内容,消费者很难固定证据,怎么才能证明商家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呢?
  福建省工商局网监中心提醒消费者,有3类证据必须保留:买卖发票、快递单以及网上聊天记录。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说,和卖家交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询问细节问题,以此来固定证据。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存证软件保留电子证据。

陷阱3:优惠商品被撤单

  林先生网购了一款超值糖果礼包,商家在网购页面承诺7日内发货,但到期后,林先生并没有收到货,查询订单情况,发现订单处于撤销状态。林先生向商家询问“被撤单”情况,商家称购买该款糖果礼包需要提前通过在线聊天软件与商家进行确认,同时还需要林先生同时购买其他商品才能发货。
  福建省工商局网监中心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家不得强制设定搭售或捆绑销售等条件。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商家不合理成交条件时,可以拒绝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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