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讯 “截止2012年8月底,江苏省已建成平价商店1081家。”9月18日上午,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自2011年5月正式启动了“平价商店”建设以来,江苏省平价商店的蔬菜、大米、食用油、肉和鸡蛋分别以低于市场17.95%和4.2%的价格向居民销售。截止2012年8月,已累计为市民节约生活支出3.2亿元。在此基础上,江苏还将扩大平价商店的覆盖面,至2013年末,全省平价商店总量发展到2000家,实现城市居民大中型社区6平方公里以内有1家平价商店。
据江苏省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处处长陈国荣介绍,江苏省平价商店的蔬菜、大米、食用油、肉和鸡蛋分别以低于市场17.95%和4.2%的价格向居民销售,截止到2012年8月,已累计销售蔬菜3.89亿公斤、大米5787.41万公斤、猪肉4519.19万公斤,为市民节约生活支出3.2亿元,全省有9020多万人次受益。
此外,据统计,超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区客流量比原来增加28.46%、总的销售金额比原来增加18.84%。“目前,江苏省平价商店每个门店每天的销售金额平均在4000—5000元左右。”陈国荣说。
为促进平价商店健康有序地发展,“2012年,新增平价商店不少于600家,目前已新增300多家,至2013年末,江苏省平价商店总量发展到2000家,实现城市居民大中型社区6平方公里以内有1家平价商店,覆盖全省城市的平价商店网络基本建立。”陈国荣介绍,今后将以平价直销商店、平价配送店、超市平价直销区为发展重点,在苏州20多家平价配送店的基础上,南京等城市也将开设平价配送店。
截止8月底,江苏省已建成平价商店1081家,包括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办平价直销店的423家;依托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平价配送店的23家;依托超市开办蔬菜平价直销区的608家;依托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集贸市场开办蔬菜平价直销区的8家;依托政府新办和原有的公办农贸市场改为平价集贸市场的31家。
此外,今后物价局还将严格执行平价店的准入、退出制度。除了对平价店的面积有硬性要求外,无论是新开办的平价商店还是已通过省物价局考核验收的平价商店都必须坚持产销对接,平价直销店要有自身的生产基地,平价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平价直销区、超市平价直销区要与生产基地签定购销协议。
同时,加大对平价商店的检查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和不履行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自行退出的,取消其平价商店资质,收回平价商店标牌,视情追回当年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