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瑜 文/摄
有所改观
“返券”几乎看不见了
打折和满减成促销主流
包括南京市所有的连锁超市、部分家电连锁卖场、全市连锁药品零售企业、部分商场柜台等近4000个商家,从今年的5月20日开始试点明码实价。而在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当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被《南京市明码实价实施细则》明确叫停的“返券促销”。
5月20日的试点当天正巧是周日,同时也被称作网络情人节,当天各大商场促销力度不小,其中就有被叫停的电子返券。当时记者在新街口一家商场发现,多个柜台都在搞“满45元送55元电子券”的促销优惠。
不过,昨天记者再次来到新街口的几家商场时,发现促销标语中已经难觅“返券”的说法了,商场的促销活动中,也没有返券一说。在一家商场的男女鞋类区域有“每25元现金购58元商品”活动。在女性服装区,则有“满99元减50元”的促销优惠。记者探访该商场的几个楼层的销售区域,发现“满减”、“满抵”和“每××元现金购××元商品”的活动已经成了促销的主要手段,同时还有不少柜台直接打折。
“物价部门不让搞电子券了,我们商场也有明确规定,所以现在基本上都没有这样的活动了。”一家商场服装柜台的营业员告诉记者,返券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实惠,尤其是要想办法花掉返来的券,可能要花更多钱,也就是以前很多消费者抱怨的“循环消费圈套”。“还是现在的商场活动实惠,”这位营业员说,“现在我们这里每25元买58元商品,相当于打4折多不到5折的优惠,很划算的。”
采访中,不少商家表示,直接打折或者开展满减活动,相对于返券来说没那么复杂的计算,消费者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
会员价有明显标示
价格标签标注更规范
在南京的明码实价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将会员价、吊牌价纳入监管范围,规范了会员价的标示形式。昨天,记者也探访了几家大型连锁超市,发现在价格标签的标注方面,超市的做法普遍比以前规范了一些。
“每次调价格的话,我们都会更改上面的小标签。”一家超市洗化用品专柜的营业员告诉记者。她指着一款护发素的价格标签介绍,这款商品的价格标签打印日期写着2012年6月13日,零售价为39元。“这就是6月13日调价的时候,才改的价格标签。”这位营业员表示,这项工作他们一直做得很规范,在“明码实价”试点之前也是如此。
此外,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还要求,“实行会员制的经营者,可以对会员实行优惠价格,但会员价与非会员价应当在同一标价签、相同位置以相同的字号、颜色等标明。”在探访中,记者发现一些超市的会员商品,都会用醒目的大字标签标出。不少超市营业员也表示,超市对于会员价、非会员价都标示得很清楚。在收银台收钱时,如果消费者不是会员,而拿了会员商品的话,收银员一般都会明确提示,这是会员商品,如果需要购买的话,非会员享受不到优惠的会员价。
还有问题
有的不标赠品价值
赠品想折现难如登天
明码实价试点一个月以来,不少促销乱象相比刚开始试点时有所改观,不过,仍然有一些商家的表现不太让人满意,比如赠品折现的问题。
根据《南京市明码实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如果经营者在促销时有赠品送的,那就应当标明赠送商品的价值,如果消费者不愿意要这个赠品,那经营者就必须折现。在试点刚开始执行时,记者探访就发现,几乎没有商家愿意让赠品折现的,而试点一个月之后,这样的情况依然没有改观。
昨天是端午小长假第二天,也正赶上过端午节,送粽子成了各超市、商场促销时的重要手段。在新街口的一家商场,商家表示化妆品、服饰类满588元送价值68元的粽子礼盒一份。记者在收银台咨询时,一位工作人员明确指着商场内广告招贴上的字样:“本活动所有赠品均为非卖品”,告诉记者,这份68元的粽子礼盒是商家给消费者的赠品,不可以折现。
而在二楼服装部的一个柜台,商家打出的广告标语是:凡一次性购物满599元赠送时尚手袋一个,或一次性购物满500元以上赠送VIP卡一张,多买多送,送完为止。当记者询问时尚手袋的价值时,该柜台的营业员表示“不知道”。“手袋挺漂亮的,价值也得上百元吧。”她说,可对于所谓VIP卡的价值,这位营业员却没法解释了,而提到折现,则更不可能了。
在细则中,不要赠品可以折现的话,被不少消费者关注,但现实中商家却很难兑现。
“本来就是促销优惠,吸引大家多购买的,如果折现的话,商家肯定要赔钱了。”一位商场营业员说。
赠品数量有限
到底多少却不说
在新街口那家商场买商品送粽子的活动中,商家表示“粽子礼盒每日限送1000盒,送完为止”。虽然商家不给折现违反规定,但标注赠品数量,却还算是符合细则规定的。而在赠送时尚手袋的那家柜台,赠品价格不标注,而“多买多送,赠完为止”的说法其实更是明码实价相关规定明令禁止的。不过,这种类似“数量有限,赠完为止”的说法却依然很流行。
《南京市明码实价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促销活动有赠品的,应当明确标注赠品数量,不能标注“数量有限、赠完为止”,同时还要保留赠送记录及相关资料,以备查证。不过,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对赠品的数量和赠送情况,除非商家明示,否则很难知道。在新街口一家大型家电卖场,一楼的电子数码柜台多件商品处,都有“买赠”的促销优惠,而赠品却是无法折现的。“你知道赠品数量多少干吗?反正你现在要是买的话,肯定有给你的。”一位营业员告诉记者,真正赠品数量登记也不是他们做的,所以也不清楚到底多少。
讨价还价成交的
价格标签基本不会改
物价部门表示,明码实价就是为了约束经营者虚高标价。比如,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讨价还价后,经营者以低于标示价格销售商品的,应当将标示价格降为成交价格。可讨价还价成交之后,商家却不见得当即就会更换标签。
在新街口一家被选中为试点的家电连锁企业,记者前去询问一台热水器的价格,促销员介绍了几款商品,表示现在都是明码实价。记者表示这几款商品有点贵,是否有促销优惠的?“这款现在标价是1498元,你要的话可以给你五一做活动时的优惠价,只要1098元。”促销员说,这是私下里给客户的价格,用的是五一节时的促销活动,优惠幅度很大。不过,这位促销员明确表示,这样的卖价是私下给的,她不会修改价格标签。
记者探访发现,在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连锁药店等,消费者一般都很难与经营者进行讨价还价,基本都是按照标签价成交。但在不少家电卖场等,讨价还价的空间却还不少。“我看中了一台电视机,价格3500多元,营业员说最多便宜100块钱,或者不便宜的话,送点别的小配件。”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而即便是讨价还价成交之后,商家也很少会重新修改价格标签。“价格标签是商场定的,我们不可以随便修改,”一位营业员说。
提醒
消费者要多了解
明码实价细则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12358价格举报热线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受理的关于明码实价的举报并不太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可能不少消费者还不太清楚状况。而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了这一情况,在提到明码实价相关规定时,不少消费者表示不太清楚。消费者吴先生是位大学老师,对于明码实价在南京遇到的这种状况,他认为需要消费者和商家慢慢消化。“商家不配合是一方面,消费者要有相关维权意识也很重要。”吴先生说。根据物价局规定,从5月20日到10月20日是过渡期,对于违规商家也不会处罚。在试点期间,物价部门要帮助企业完善价格制度,试点结束后,将在南京分行业、分阶段扩大范围、全面推进。
链接
明码实价几大焦点
1.“返券促销”被叫停——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赠送(返还)购物券(包括电子券)。
作用:为将商家赠送的抵用券花出去,可能消费者不得不多掏钱,购买更多的商品。而细则实施后,循环消费就不存在了。
2.打折商品应标注折后价格——经营者对商品进行折扣销售,应标示折扣后的实际价格。经营者以低于标示价格销售商品的,应当按照成交价格重新标示。
作用:如果经营者对商品搞促销降价销售,原本100元的商品现在打八折,那么其价格标签上应该标成80元。如果有消费者在购买某件商品时,是经过砍价之后成交的,那么商家随后必须重新修改标签,按照消费者砍价后的交易价格标示。
3.不要赠品应减去价格——经营者在促销时开展赠送(包括商品、积分等)活动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商品价值(价格)或者积分值。消费者不愿意接受赠送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标示价格减去赠送的价值(价格)与消费者结算,或者将相当赠送价值的现金返还给消费者。但赠送价值(价格)不超过商品价格1%的除外。
作用:其实赠品经常是对消费者没多大用处的。这个规定就要求,消费者不想要赠品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折现。
4.不准称“数量有限、售完为止”——促销活动(包括促销宣传)中给予消费者优惠的商品有数量限制的,应当明确标示可供销售(或者赠送)的商品数量;不得以“数量有限、售完为止”以及类似的方式标示。
作用:防止商家通过这种不透明的方式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令促销更加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