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毅本报记者 刘文新
不开发票俨然成了网络购物市场的潜规则。在发生网购纠纷时,不少消费者由于没有发票,增大了维权的难度。近日,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在北京、重庆、广州等 20多个城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有关专家认为,“网购不开票”的潜规则有望近期被打破。
2月23日,记者以买家身份进入淘宝网“渝北兴酒类专营店”,求购一瓶50元的美国蓝天伏特加,并要求开发票。对方告知购物金额达到1000元才能提供发票,“我们是小公司,发票数量有限”。“卡珂巧克力旗舰店”则表示,要等到下个月10号左右才能提供发票,“我们公司一个月只有50份发票,不可能给每一位买家开票”。“深圳龙游数码”店则明确说“不开发票”。
不开发票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重庆锦澜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张珑玲告诉记者,去年她花398元从网上购买一个500GB的“联想”硬盘,当时要求商家提供发票,遭到拒绝。货到之后发现竟是一个冒牌货。提出退货或更换要求时,商家却以她不能提供发票为由拒不认账。
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告诉记者,去年该消委会受理了10余起针对网店不开发票的投诉。被投诉方多为个体经营者,没有实体店,未办理税务登记,也就提供不了发票。
记者了解到,当前大多数网店都是小本经营,利润微薄。重庆南岸区居民余秋霞曾在网上开了一家服装店,她介绍说小网店没有注册公司,也就开不出发票。此外,因为网上购物的卖点就是价格便宜,薄利多销,开发票要交税,交税就要摊薄利润,如果每个产品都开发票,那很多小店只好关门大吉了。
不少买家似乎也习惯了网店不开发票。重庆地税局12366服务热线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针对网购发票的投诉比较少,可能是因为买家多为个人,发票的价值并不大。不过从税务管理的角度来讲,无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就有义务开具发票,否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授吴江文认为,从法律方面来讲,网络商家是有义务免费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监管的严重缺失,导致网购发票一票难求的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现在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发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准备推出电子发票,对于规范国内电子商务市场和电商企业都是个有效的办法。
记者了解到,通知指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安全网络(电子)发票系统及网络(电子)发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等,都还在制定和规划当中,一旦形成具体方案,就会在相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试点。
吴江文认为,从短期来看,这确实会给网商带来一定的影响,加大其成本支出,但市场要发展,就必须要规范,国家可能会针对不同销售额的网商出台相应的征税规则,对于一些小的网商或者个体户,应该会采取相应的扶持及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