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尚商城 » 购物警示 >> 正文

购物警示

风险藏身秒杀购物低价背后
江苏消费网 (2010-09-2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记者 郑梦超

  时下,不少购物网站纷纷推出“秒杀”购物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网友参与。所谓秒杀购物活动,就是商家在网上发布一些超低价格的商品信息,吸引众多买家在同一时间上网进行抢购的一种销售方式。消费者秒杀成功,即可获得用超低价购买商品的资格。近日,一些曾经秒杀成功的网友反映,他们在与商家正式交易后发现,不少商家拒绝提供秒杀商品的购物发票及售后服务,且提高运费价格。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秒杀成功后遇意外烦恼

  今年7月,北京市某高校学生刘小姐在淘宝网某商铺举办的“1元秒杀”购物活动中秒杀成功,获得以1元的价格购买一件原价158元的连衣裙的资格。但在买裙子前,商家告诉她必须自行承担50元的快递费用。“我之前在淘宝网上买过商品,一般从外地到北京的快递价格在20元左右,而举办秒杀购物活动的这家商铺曾在活动说明中注明不同城市运费为20元。可在我与商铺联系后,对方表示只有承担50元运费才能发货。”刘小姐对记者说,她曾就此提出疑问,商家说其店铺所有参加秒杀购物活动的商品运费都是50元,在活动说明中标注20元是为了通过淘宝网的相关审核,如果不同意支付50元运费,就只能取消交易。刘小姐说,这次秒杀购物活动是在晚上23点进行的,为此她特意提前一个小时就上网等待,付出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考虑到即便加上运费费用也相对不高,最终她同意了商家的要求。

  北京市民张先生是一名秒杀购物发烧友。在秒杀过程中,他曾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我在中关村商城购物网站的秒杀购物专区秒杀了一个电脑光驱,原价199元的商品在秒杀购物活动中标价仅8元。但是看到商家在秒杀购物活动说明中标明不提供发票和售后服务,心里不免有些担忧。商品价格虽然比正常售价低不少,但如果出现质量岂不是得不偿失?”张先生说,“数码产品在维修时都需要提供发票和保修卡,商家不提供发票,意味着我将无法正常享受厂家的售后服务。”

秒杀商品多不提供购物发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越来越多的网站在开展秒杀购物活动。在诱人的价格面前,消费者往往将精力集中在如何获得商品的购买权上,对重要的交易细则却关注较少。

  8月份以来,记者多次登录中关村商城购物网站发现,该网站每天会推出一件参加秒杀购物活动的商品,包括光驱、刻录光盘、显示器等,其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如8月23日,参加活动的商品为“先锋DVR-118CHV闪雕技术光驱”,市场价为199元的商品,秒杀价仅为8元。在这次秒杀购物活动说明中,记者看到,商家标明商品属“全新原装正品”,运费需买家自理,并注明“本商品无发票,不支持退货”。

  在QQ商城“千件秒杀”购物活动中,记者看到一家标称主营皮尔·卡丹服饰的卖家在活动说明中注明“本商品无发票、无保修”。记者在其活动广告中看到,一条市场价为198元的腰带,秒杀价为89元。

  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小四杂货铺”的店铺内,记者看到一双凉鞋秒杀价为原价的七折,标价为99.08元。在运费一栏中,因商家所在地为上海,其标明发货至北京的EMS默认快递费为50元。在淘宝网另一家经营女鞋的所在地同是上海的“GEGE”店铺中,记者看到同样是从上海邮往北京,一双凉鞋的EMS默认快递费为15元。

  记者此后陆续登录多家购物网站及网上商铺,发现参加秒杀购物活动的商品普遍存在不开具发票、不提供售后服务、运费加价等问题。

网站称秒杀商品系活动赠品

  记者注意到,拒绝提供发票及售后服务的商家均在秒杀购物活动网页中注明其商品属“原装正品行货”,并承诺如商品是假货,愿承担消费者的相应损失。

  “我们所有参加秒杀活动的商品都是原装正品行货,基本上是厂商与网站合作搞活动时提供的赠品,不属正常渠道销售的商品,因此无法开发票。除了不能退货外,我们可以提供其他售后服务,比如15天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可联系厂商为您更换;15天后,可以根据保修卡或者出厂日期进行保修。”8月23日,中关村商城购物网站销售部工作人员孙先生对记者说。

  淘宝网公众与客户沟通部负责人乔培蕾则对记者表示,该网站要求各商铺对秒杀购物活动中的商品做好相应售后服务工作。“淘宝网上的秒杀购物活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淘宝网官方组织的,还有一种是各店铺自行举办的。前者淘宝网官方组织的秒杀购物活动,会在网页显著位置发布相应的公告和通告,并详细注明相关活动细则。各店铺自己组织的秒杀购物活动,则必须遵守淘宝网相应的、常规的经营管理规范。如果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向淘宝网进行投诉。”乔培蕾说,淘宝网有一整套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无论是秒杀购物活动还是日常交易,都要求商家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专家观点
商家应承担售后服务责任

  “既然商家均称秒杀购物活动商品是原装正品而不是处理品,那么商家一旦有销售行为,就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三包’规定,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义务,同时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发票。”8月24日,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雅军对记者说,发票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也是消费者享受厂家售后服务的重要依据。商家出具发票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要存在销售行为,商家必须无条件提供。“尽管商家在秒杀购物活动说明中向消费者明示了相关细节,但只要存有加重消费者一方责任的内容就属不公平格式条款。”王雅军说,商家明示的“不提供发票及售后服务”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应属无效。

  王雅军建议,参加秒杀购物活动的消费者最好保存与商家的对话记录及秒杀购物活动说明的网页截屏作为证据,以防之后发生纠纷。“秒杀购物活动的细则说明在消费者参与时属合同要约,在秒杀购物成功后便属合同承诺,此时双方合同已经正式成立。由于秒杀购物活动的合同属商家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一旦商家在消费者秒杀购物成功后擅自更改活动细则,其行为就属擅自更改合同内容。”王雅军说,商家一旦将运费标准、商品型号等重要信息进行更改,就属单方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郑梦超)

编辑:胡婕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