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金磊)近年来,很多行业纷纷推出“预付费式”消费方式,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等方式,推出了各种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洗车卡等预付费式消费卡。消费者通过向商家先行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便可在以后的持卡消费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然而,许多消费者在被“贵宾卡”、“会员卡”绑定之后,也招来了诸多烦恼,被侵权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南京等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指出,从近年来的消费者投诉情况看,由于一些商家信誉度差、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系未建立和消费者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预付式消费存在诸多消费风险。
一是服务承诺兑现差。商家通常以高额折扣优惠或免费体验为诱饵吸引消费者,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后,才发现服务不尽如人意。
二是交款容易退款难。消费者一旦被忽悠交了钱,就由不得自己了,服务的好与坏,你都得忍着,“贵宾卡”卡面上普遍印有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往往使消费者陷于维权难的境地。
三是商家易主,或破产倒闭,突然蒸发;甚至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办卡之名敛财诈骗、携款外逃,这种风险往往使消费者的预付费打了水漂,且投诉无门。
四是预付金额、消费情况、所剩余额等资料信息只存在商家的电脑或本子里,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不完全掌握消费凭证、资料的消费者只能任由商家说啥是啥了。
五是权益受损举证难。大多预付式消费不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多采取口头形式,缺乏详细、明确的书面约定。会员卡上过于简单的格式条款,多是一些“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之类的显失公平合理的条款。这些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乃至规避了商家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因为没有详细明确的约定,消费者往往处于“空口无凭”的尴尬地位。
为此,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特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消费有风险,考虑清楚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