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宝消轩 杨奇峰 徐钟 记者 葛学涛)前几天,宝应钱先生在某购物网站预订了3件T恤,他选择“先验货后付款”。3件T恤很快到货,钱先生开箱验货后发现,这些T恤的颜色、大小和他预计的有偏差,他随后一口气退掉了3件T恤。几天后,当钱先生再次去该网站网购其他商品时,网店服务员告诉他——他已经被列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
钱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最近,本报记者从我市各级消协了解到,多位市民因不满网上商品质量频繁退货,被淘宝等购物网站“封杀”。
网购的新电脑,却被人用过了
今年初,市民宋小姐网购了一款华硕笔记本电脑,她选择“先付款后验货”。几天后,预订的华硕笔记本电脑到货了,投递人员走后,宋小姐拆箱后一看,傻眼了——新买的笔记本电脑竟无法开机!仔细查看后,宋小姐发现,这台笔记本电脑主机封条被撕毁。这意味着,这台笔记本电脑已经被人使用过。
宋小姐随后致电送货的快递员,要求对方将货品送回商家,但这一要求被快递员拒绝。
快递员说,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和快递公司无关。
宋小姐又致电卖笔记本电脑的网店,网店工作人员说,他们发货时,笔记本电脑根本没有问题,至于宋小姐收货时出现的问题——比如被人用过,这肯定是快递公司员工干的。网店工作人员的意思很简单:请找快递公司算账去,咱网店没责任、不奉陪!宋小姐很气恼,去市消协投诉。在消协调解下,好不容易才退掉电脑。
价格不菲的野山参,竟是普通参
网购时,因“先付款后验货”引发的纠纷,已经是消协投诉中的热点。
今年4月,市民罗先生在一家网店网购了6棵黑龙江野山参,付完钱,几天后验货时发现,包裹里并不是野山参,而是6根普通人参!
罗先生有点瞠目结舌,最终,他在消协的帮助下才退了货。市消协消费指导部工作人员表示,传统网购“先付款后验货”,存在较大风险,消费者的消费风险很大、维权难度不小。
消协认为,“先付款后验货”是一种单方面对消费者的约定,有失公平。
“先验货后付款”?他因退货被封杀
网购中,废除“先付款后验货”的呼声越来越高,淘宝网等知名网站,随后推出“先验货后付款”的新规——消费者收货后满意,就按约付款;如果不满意,可以免费退货。
“先验货后付款”,看上去很美,不过,也有市民遭遇了新的烦恼。7月底,宝应钱先生在一家网店选购了3件T恤,这家网店实行“先验货后付款”。3件T恤很快到货,当着快递员在场,钱先生试穿了3件T恤,其中一件大小不对,另外两件色差有问题。钱先生提出退货,快递员二话不说,很爽快地包上T恤走了。这中间,钱先生没花一分钱。
老实说,钱先生当时的心情挺好的——没想到,现在网购服务已经这么完善了!
可几天后,钱先生的心情好不起来了。当他再去这家网店购物时,被客服人员告知,他已经被列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
钱先生很懊恼,他随后到宝应县消协投诉。
网店喊冤,某些顾客随意、恶意退货
对于钱先生的投诉,这家网店负责人是这么回应的——“先验货后付款”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但对于网店来说,却增加了运营成本,由于消费者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他们中的一小部分人,经常因为一些很小的原因随意退货、甚至恶意退货,这给网店经营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上述网店负责人坦言,对于随意退货、恶意退货的消费者,网店唯有祭出“封杀令”。
消协人员表示,网络购物,应该建立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无损坏可计息销售的商品,实行无理由退货,是符合当前市场交易规律的,如果遭遇恶意退货的消费者,商家如有确切证据,可向法院起诉。
消协人员认为,网店商家应慎用“封杀权”,可建立消费者“诚信数据库”,对于频繁退货的消费者,给予重点关注,如果有主观恶意的动机,在出售商品时增加附属条件,减少交易风险。
消费者滥用“后悔权”,可能引发诉讼
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明表示,“先验货后付款”的交易中,消费者可以无条件退货,这是行使“后悔权”的表现。“后悔权”是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延伸。
袁春明认为,“后悔权”固然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但倘若滥用“后悔权”,也可能引发诉讼。他提醒市民,尽管现在网购退货的条件变得宽松了,但最好不要恶意退货,这不但对消费者信誉有影响,还可能遭到商家封杀,“在网上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认真,尽量不要随意退货,恶意退货可能会引发诉讼。”
对于网店商家,袁春明也有一个建议:目前欧盟的消保法中规定,只有40欧元以上的物品才适用 “后悔权”,金额太小的并未被列入这个范畴。国内的网店商家,在“先验货后付款”的交易中,不妨也设置这么一个金额限制,这对保护商家的权益也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