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 正文

消费警示

揭开旅游面具,盘点非法集资套路
江苏消费网 (2023-12-05) 来源: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章丘融媒
阅读:

  您是否想过

  退休了

  没那么忙了

  要游遍祖国的大好河山

  然而

  不法分子

  也将目光盯上了

  想要旅游的您

  近年来,有个别机构打着“旅游”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参加旅游、参与投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在计划出游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以防上当受骗。

  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四种:  

 

  一是“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比如,大连某旅行社以发售旅游会员卡形式,以积分方式变相承诺收益,投资10万元,年化收益率10%,满一年未消费可随时退款取现;同时,赠送1.5万旅游积分,按16%计息,不能取现但可用来旅游消费。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是“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比如,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以“先交钱再旅游”预付款经营模式,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结束后的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剩余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旅行社正常业务范围,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三是“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已超出旅行社正常业务范围。比如,某国际旅行社以“出境游交付保证金享低价团费”为卖点,宣称消费者若不要求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每半年将获得10%的返利,可当做旅游团费使用,吸引不少人缴纳了高额保证金,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非法集资收取资金和发放返利的方式有:直接收取现金投资款并给予现金返利;以会员费、充值款、保证金、预付款等作为投资款,以旅游产品、保健品或其他物品、服务作为返利。高额返利是非法集资的特征之一,非法集资人员通常承诺各种形式的超高利益回报。

  

 

  四是“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常见的所谓项目可能是老年人关注的养老、养生、保健等内容,也可能是利用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名义,还有可能是新兴的区块链、虚拟货币、元宇宙等概念。比如,福建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由,通过发放礼品、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宣传,虚构农家乐等旅游项目,以投资旅游项目可获得月息2%的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非法性是非法集资的特征之一,有权发布正规理财产品的机构需要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常见的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而一般生产性企业等非金融主体,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

  旅游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宣传手段有:

  部分非法集资人员会定期组织集资参与人外出低价或者免费旅游,在旅游途中公开宣传介绍非法产品。旅游推介会是非法集资的宣传方式之一,常见的宣传方式有打电话、发短信、发传单、公司年会、酒会、宣讲会、讲座等,还有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发布广告,或者通过亲朋好友口口相传。

  公开宣传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非法集资的特征,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募集资金,切莫轻易相信。 

  此外还有赠送鸡蛋、大米等生活物品,给予节日问候和礼品,组织抽奖、唱歌等娱乐活动,甚至是日常嘘寒问暖、帮助解决小困难等方式,以维护与集资参与人的关系,吸引集资参与人持续或增加投资,继而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非法集资人员大多打“温情牌”,获取老年人信任。老年人投资切莫冲动,不要被小恩小惠诱惑。

  江苏省处非办提醒

  为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风险,鼓楼区处非办预警提示如下:

  一是警惕高额返利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社会公众不要被高收益迷惑。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有经营资质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更不要被“买保健品送旅游”“买保险送旅游”等噱头所迷惑,一定要确认旅游活动是否是有经营资质旅行社组织,有经营资质旅行社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好旅游合同,交纳费用应索要相应凭证并妥善保管,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谨慎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原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售卖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原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查收取出境游保证金中的违规行为,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社会公众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保障资金安全。

  三是树立正确投资观念,谨防上当受骗。老年人理财要树立正确投资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理财产品,不要轻信他人甚至是熟人推荐的产品;要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核实相关公司资质、项目真假;要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老年人子女要多和父母沟通,主动关心爱护老年人,了解老年人需求。老年人在投资理财前可以与子女沟通,或咨询专业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请广大群众高度警惕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属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