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投诉调查 >> 正文

投诉调查

空调三包期维修竟收费?消协介入解纠纷
江苏消费网 (2022-12-01) 来源:中国消费网
阅读:

  同时期购买的两台空调都在保修期内,先坏的空调维修时被收费900元,而后坏的空调维修却分文未收。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消费者协会处理了一起三包期内空调维修被收费的消费纠纷。

  据消费者卢先生介绍,2014年8月,他到县城一大型家电商场挑选空调,销售人员极力推荐某品牌的空调,称品牌大、售后服务好。卢先生当即购买了4台,花费近两万元。去年5月,放置在客厅内的一台空调突然出现故障。卢先生立即拨打售后电话报修,随后一位维修师傅上门维修。卢先生表示,维修师傅告知空调三包期是6年,已经过了三包期,需要维修费900元,自己便同意了付费维修。

  今年8月,卢先生家中另一台空调也出现故障报修。“这次维修师傅跟我要了空调保修卡,看后表示这台空调保修期是10年,维修不收费。”卢先生表示疑惑,自己同时购买的同品牌空调,三包期怎么会不一样?于是,他找出第一次维修空调的保修卡,发现保修卡中同样注明空调的保修期是10年。

  卢先生认为,去年售后收取维修费900元,属于不合理收费,要求退还,而售后却让卢先生提供去年维修空调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称是厂家要求。如不能提供,则不能退还维修费。卢先生认为,自己对去年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没有保管义务,要求售后退还维修费。

  接诉后,宝应县消协人员联系了售后张经理,张经理对卢先生的陈述并未提出异议,但仍坚持要求其提供更换下来的零配件方能退维修费。随后,消协人员又与空调厂家400售后取得联系。该售后人员坚称空调的保修期是6年,当消协人员提出卢先生购买空调的保修卡上已清楚注明是10年时,该售后人员又称,他们的空调只有在2010年4月17日至2012年11月14日之间生产的,保修期是10年,其余一律是6年。至于卢先生的保修卡上注明是10年,有可能是拿错或印错。经过调解,卢先生主动作出让步,售后一次性退还450元维修费。

  宝应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售后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认真阅读保修卡。空调出现故障后,要找出保修卡,了解空调的三包期限及退换货政策。二是谨慎选择维修网点。出现空调故障,一定要选择自己空调品牌的官方售后服务网点,或者是信誉好、技术好并有专业资质、正规门面的维修店。不可轻信张贴“小广告”或网络上搜索的维修公司信息。三是多证查验维修资格。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要查看其是否具有相应维修资质证书,并要求维保人员出示售后服务单位的上岗胸牌。四是维修前后存好凭证。维修前先谈好价格,即出现什么故障,需换什么零配件,并要求维保人员出示价格表,拍照存证。维修完成后要保存维修凭证。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