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食推荐平台,有不少消费者吐槽被宣传图片或者文案吸引,结果吃到的食物与图文严重不符。(据9月20日《法治日报》报道)
美食首先是视觉盛宴,其次才是味觉盛宴,滤镜可以让图片中的美食看上去更加“活色生香”。炮制“滤镜美食”的目的,与炮制“滤镜景点”一样,以过度美化来吸引消费。“滤镜景点”所谓的“仙境”,最终变为现实中的陷阱,“滤镜美食”所谓的“佳肴美馔”,最终变成现实中的“残羹冷炙”,无不说明滤镜制造的反差确实很大。
那么,炮制“滤镜美食”到底是不是虚假宣传?理性地看,如果网络中的美食图片仅是消费者个人随手拍分享,即便从摄影爱好者的角度进行了美图、修图,而并非营销,就不应一概而论定性为虚假宣传。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这类分享,只需要提醒分享者真诚分享、展现真实的状况,如果要美化修饰美食图片,不可过度,以不会对其他人产生误导为宜;如果分享的“滤镜美食”被他人当作前去打卡解馋的依据,不仅浪费他们的时间和金钱,还可能动摇他们对分享者的信任。
如果“滤镜美食”的炮制者为商家、美食平台,则属于广告宣传,应当符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食品采取多样化和个性化宣传的前提是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不造成资源浪费和食品浪费。如果有消费者在网络平台“滤镜美食”的欺骗下,吃到的食物与图文严重不符,造成消费欺诈和食品浪费而举报,相关部门均应受理,经调查取证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的,应予以处罚。如果这类宣传推广文案采用了“最”“封神”“天花板”等用语,同样违反了《广告法》,理当处理。
据报道,除了颜色失真,越来越多的商家、美食推荐平台在推广美食时用一些夸张的容器装食物,比如用8斤重的桶来装椰子水、用输液袋装奶茶、用泡菜坛子装面条和小龙虾等,给消费者制造美食分量大的感觉,实际消费时却严重缩水,比如宣称“一笼20个汤包”实际上只有6个。这还可能被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三倍的赔偿,并有权向平台、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从严监管网络中奇葩的美食推广,是监管亟待补上的功课。
必须强调的是,餐饮商家、美食平台开展美食营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炮制“滤镜美食”进行促销等行为是短视表现,只是“做一锤子买卖”,影响自己的正面形象,后果难以预料。商家只有诚信守法经营,把主要精力放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让消费者获得真正实惠和良好消费体验,才能真正提升品牌美誉度,促进自身和平台健康发展。(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