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虚拟偶像成为品牌营销的新宠。不少企业启用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以抢占先机,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上也涌起虚拟网红博主带货、种草热潮。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技术的推动下,虚拟和现实的交互更加逼真,这也使得虚拟经济迅速增长,对品牌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不过,虚拟偶像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打造难、成本高等问题,且虚拟偶像能否为消费者接受,产生良好效果,还需要市场检验。(据5月9日《工人日报》报道)
企业在打造虚拟偶像的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个性化因素时,拥有更多主动权、选择权,拥有更多优势。同时,虚拟偶像代言还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特点,有利于企业系统性的品牌培育和形象建设。与之相比,不少现实偶像则可能因种种原因无法长时间陪伴一个品牌,有些现实偶像还可能因违法、失德问题翻车,给企业品牌带来负面影响。
虚拟偶像代言是人工智能、网络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营销进化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人们的消费心理,也契合了虚拟经济发展的规律。当然,虚拟偶像代言也不能信口开河、天马行空,不能随心所欲、任性妄为,而必须守住底线和边界,必须符合市场惯例和法律伦理。
虚拟偶像代言并非一服就灵、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只有在合适的时间、市场环境中遇到合适的机遇,才能产生良好的营销效果。企业应根据市场营销需求,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制定虚拟偶像代言的策略和方案,理性精准地选择、打造适合的虚拟偶像。
虚拟偶像虽然是虚拟的,但其生存在现实的法治语境中,所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所应遵守的法律底线都是现实的。现实偶像从事代言活动,需要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需要对被代言企业的经营资质以及产品、服务质量等进行验证,应承担基于自己的消费体验推荐或证明的义务,不得做虚假夸大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在虚拟偶像代言场景中,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会出现变化,比如,虚拟偶像无法查验企业资质,无法对企业产品或服务进行亲身体验,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全面、真实、准确宣传的法律规则和底线。使用虚拟偶像代言的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则和底线,确保广告宣传真实、合法、健康。当然,立法机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虚拟偶像代言的研究,针对虚拟偶像代言的法律性质、责任划分、负面清单等作出明确规定,给企业营销和执法监督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唯有如此,虚拟偶像代言才能产生最佳的市场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进入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