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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零食需规避“辣条效应”
江苏消费网 (2019-06-0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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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加快出台各类零食国标,明确各类零食所属食品类别,及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使监管部门有执法依据。同时,各地应对零食小作坊进行专项治理,对零食违法黑作坊“零容忍”。

  ■汪昌莲

  超市货架上备受欢迎的 “巨型猪饲料”“单身狗粮”,不要真的以为是买来给动物吃;“死神辣条”“地狱麻花”,美食博主口水与鼻涕横飞的真人试吃,带火了这些光看名字就能感受到火辣味觉的零食。网红零食热潮来袭,“国人一年吃掉2万亿元零食”同步登上微博热搜。网友纷纷表功:“我肯定作了贡献”“姐也是参加过万亿项目的人!”(据6月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近日,商务部发布的《消费升级背景下零食行业发展报告》称,零食品类通过线上电商模式加速了市场渗透率,培育和提高了消费人群的购买习惯,零食占线上食品销售近30%。在近几年的零食变迁中,“颜值经济”尤为明显。换言之,消费者越来越重视零食的外观设计,礼盒装零食的销量尤为突出,呈现出高端化趋势。特别是,除了颜值,健康化的趋势也明显增强。数据显示,天然、粗粮、无糖、无添加成为零食的“热门标签”。

  值得正视的是,此前在零食行业独占鳌头的辣条产业,陷入了“不健康”困境,市场严重受挫。此前据媒体报道,各地辣条标准不统一、各自为政,导致辣条行业野蛮生长。结果是,两年内131家辣条企业被通报,195批次不合格。特别是,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辣条黑作坊后,众多食品领域专家学者齐聚湖南平江,参加由湖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湖南省食品行业联合会主办的“辣条科普大讲堂”,探讨辣条行业发展。专家学者主要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的 “辣条是不是垃圾食品”“今后还能不能放心吃辣条”等问题,与消费者代表面对面交流。

  众所周知,辣条是面粉加水、加盐、加糖挤压熟化出来,然后调味而成的产品,是农产品加工的零食。关于添加剂,只要按国家标准添加,都不会对人身健康有影响,所以不能说辣条是垃圾食品。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认为,调味面制品食品(俗称辣条)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既然辣条被列为方便米面制品,有关部门就应该根据辣条的生产实际,尽快统一标准。

  换言之,网红零食来袭,需规避“辣条效应”。首先,应加快出台各类零食国标,明确各类零食所属食品类别,及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使监管部门有执法依据。同时,各地应对零食小作坊进行专项治理,对零食违法黑作坊“零容忍”。特别是,为保证零食生产安全,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零食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有零食企业在制售问题零食,应进行严厉查处,轻则停业整顿,实施经济处罚;重则予以取缔,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律制裁。

编辑:张宜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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