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质一般指产品中的次要物质。它可能由原材料本身带入、在生产过程中形成、正常存储时产品内各种成分之间或者成分与包材之间反应生成、从包材中析出等。而污染物是指非有目的地带入到产品中、来源于化学工艺之外的其他途径以及未预料情形的物质。下文中所提到的杂质包含杂质和可能的污染物两个方面。
比如,在做饺子的时候,面粉、水、肉馅等是饺子的主要原料,而面粉本身可能含有少量的麸皮或灰分,以及在剁馅时馅料沾上的砧板木屑等,这些就是饺子里的杂质。
杂质通常以非常低的含量存在于产品中,例如每千克消费品中含有几毫克或者更低。若每千克消费品中含有一毫克以内某杂质,则该杂质的重量占该消费品重量的百万分之一,在科学领域即被称为痕量,大约相当于一个乒乓球的重量与一头大象重量的比值。
消费品里为什么会有杂质?
我们并非生活在真空里 ,某些常出现在消费品中的杂质,如重金属、甲醛、二噁英等,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饮水、土壤、空气甚至食物中都有它们的身影。比如人们会通过空气、水、食品等接触少量的重金属;树木分解、汽车尾气、吸烟、家具释放等都可能产生甲醛,大部分生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甲醛,甲醛还天然存在于许多食物比如水果及蔬菜(如梨、苹果、葱)、肉类、鱼类(如九肚鱼、鳕鱼)、甲壳类动物、干菌类等中;再如二噁英,它主要是工业生产过程的副产品,但也可能来自于如火山爆发和森林火灾等自然过程,世界上几乎所有媒介上都曾发现有二噁英存在,因此在我们的食物、衣服和日用品中发现非常少量的二噁英也是正常现象。
因为这些杂质在环境中广泛存在,所以在消费品原材料采集、运输、生产制造和包装存储过程的一个或数个环节中,它们都有可能混入到产品中。即使企业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良好生产行为规范进行生产,也不可能彻底清除这些杂质。
含有有害杂质是否意味着不安全?
含有有害杂质并不意味着产品不安全。任何物质都有其安全界限和非安全界限,即便是生命所需物质如阳光、氧气、水等也是如此。例如,过量的阳光照射会使植物枯萎,其中的紫外线也会引起皮肤损伤甚至可能导致皮肤癌。
安全界限和非安全界限的概念同样也适用于有害杂质,不能简单地将含有有害杂质与不安全划等号。
当产品中含有有害杂质的时候,应综合多个因素来判断产品是否会造成安全风险。这些因素包括:该杂质的性质(即物质的危害性质和程度)、它在产品中的含量、消费者使用产品的用量和途径(例如是经口食入、随呼吸吸入、直接接触皮肤还是间接接触皮肤等)、接触或使用产品的频率等。这些因素与最终的安全评价结果密切相关。例如,皮肤自身具有屏障功能,这就决定了与经口食入和呼吸吸入等使用途径相比,杂质经过皮肤接触进入人体的量一般会较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政府、行业和企业专家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来了解很多物质的安全界限,甚至还建立了相关的法规来进行管理。如果产品中有害杂质的含量在安全可接受限值或者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限量值之内时,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行业如何解读消费品中含有痕量杂质?
全球多个消费品行业协会曾对消费品中含有某些痕量杂质作出权威解读。
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曾对唇膏中的铅进行过说明:铅在水、空气、土壤中很常见,但与其他成百上千种产品一样,铅可能会因为原材料带入而存在于唇膏中。
欧洲无纺布协会曾指出,二噁英是广泛存在的环境污染物,因此出现在吸收性卫生产品中也不足为奇,其存在量微乎其微,甚至低于通过其他途径接触到的量,比如食物。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曾明确提出:由于原料带入等非人为因素,化妆品含重金属,但在安全范围内是可理解且正常的,消费者对此不必过度反应;在食品或食品配料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便视为违规是不科学的;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残留量在符合现行我国法规和相关技术要求时,消费者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我国如何监管消费品中的痕量杂质?
我国相关部门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及管理的需要,制定了大量的法规或强制性标准,其中明确了常见有害杂质的限量要求,这些限量要求通常会被作为“安全限值”,企业必须遵守。对于未规定限量的物质,也要求企业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安全风险。此外,国家相关部门每年都会组织权威部门与机构进行大量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保证市场上正规渠道销售产品的安全。
禁用物质是否意味着一定不能被检出?
有些物质在国家相关法规或标准中被明确列为了禁用物质,不能主动添加到产品中,但禁用不代表不存在或不能被检出。一方面,科学水平和检测技术越来越先进,使得检测灵敏度和水平不断提高。例如,分离富集样品前处理方法的进步和超高灵敏度检测手段的发展,使得绝大多数物质哪怕仅占产品重量的百万分之一,都能被检测出来,对于某些物质的检测还能够实现十亿分之一级及以上的检出水平。另一方面,一些物质在环境中广泛存在,或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技术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存在于产品中。含有低含量的有害杂质并不代表产品不安全,生产企业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估,以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
不同消费品中痕量物质限值是否具有可比性?
不能简单通过杂质限值的高低来判断不同品类消费品安全与否,要综合考虑消费品的使用途径、使用量、使用频率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类别消费品中痕量物质的限量。
以婴儿配方食品和儿童玩具为例,每千克婴儿配方食品中铅的允许上限为 0.15毫克,每千克儿童玩具中可迁移铅的允许上限为 90毫克。但不能就此说儿童玩具不安全。因为婴儿接触配方食品和玩具的方式不一样,摄入量不同,所以两者不能简单直接比较。我国的玩具标准在设定铅限量时,充分考虑了儿童每天可能食入玩具材料量、铅的每天允许摄入量,最后综合确定限量值以保证产品安全。
是否有必要追求杂质为零的消费品?
你可以选择不含某杂质的消费品,但这么做是否有必要需要客观分析。
首先,几乎不存在零杂质的消费品。有些杂质如重金属等是广泛存在于环境中的,在不进行额外的提纯工艺情况下,它们几乎不能被完全除去。另一方面,这些额外的提纯工艺可能在产品中引入其他物质而产生别的杂质。此外,不同消费品的配方体系和工艺不一样,从而可能导致某一消费品中某杂质含量高,而其他一些杂质含量低甚至没有的情况。所以,消费品是否安全要综合各项指标来考虑,不能仅依靠一个指标来判断产品的安全性。
其次,日常生活中接触物质的途径很多,通过消费品所接触的量与其他途径相比可能可以忽略不计。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抽检的卫生棉条中发现二噁英,其最高值约0.225皮克(一皮克为万亿分之一克。如果我们把西湖的水想象成一克,一勺子或者一矿泉水瓶盖里面的水就大约是一个皮克)。使用这些棉条所接触的二噁英量比食品安全可接受限值低了将近500倍。因此,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使用这些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图文来源:《消费指南》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