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巴南区陈某民以购买垃圾处理器为名,发展“环保志愿者”为传销下线,近日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违法所得4.09万元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陈某民涉及的传销组织名为“中国农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农服平台)。该平台由胡某花、王某(均已判刑),通过成立江苏省南通金宝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公司)而设立的。
据了解,农服平台打着节能环保的幌子,以推广厨房食物垃圾处理器和智能接收器(机顶盒)为名,在全国多地成立工作站。各工作站以高额补贴为诱饵,招募所谓的“环保公益志愿者”:参加者缴纳4100元、提交身份证号码和农业银行卡账号,即成为“预备志愿者”,“预备志愿者”可获得一台成本价仅几百元的垃圾处理器。“预备志愿者”推荐另两人成为“预备志愿者”作为自己的下线,本人即成为“正式志愿者”,可获得21个月的补贴共计11.89万元,具体为第1至2个月各1000元,第3至4个月各2000元,第5至6个月各3000元,第7至9个月各5000元,第10至21个月各1万元,此为第一轮补贴,农服平台称之为第一循环。
当“志愿者”的两名下线人员分别完成推荐任务而成为“正式志愿者”后,该“志愿者”便可在第一轮补贴第10个月时获得第二轮补贴,即进入所谓的第二循环,逐月领取21个月的补贴,规律与第一轮补贴相同。
陈某民于2014年1月成为重庆市巴南区首批加入农服平台的“志愿者”,后担任巴南工作站站长。她将自己的住宅设为巴南工作站办公室,在家中接待来访人员,宣传、介绍农服平台,安排人员值班,收取入会的“志愿者”缴纳的费用和其他资料,并将上述费用统一转账给金宝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巴南工作站共发展“志愿者”1224人,层级在3层以上,收取费用共计501.84万元,陈某民获得“返利补贴”4.09万元。
2015年7月1日,陈某民在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并供述了上述事实。
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民作为农服平台巴南工作站的负责人,假借环保理念,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购买垃圾处理器为由,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资金,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6年12月28日,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某民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