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我花了22万多元在山东临沂易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易捷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当时4S店承诺一周内给合格证,可没想到一个月过去了还迟迟不给,弄得我现在连车牌都上不了,车辆只能闲置。”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消费者王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新车没有合格证
据王先生介绍,今年2月18日,他在临沂易捷汽车公司花22.58万元购买了一辆东风日产楼兰汽车,销售人员称3月9日给车辆合格证。王先生按时去拿合格证,销售人员却说系统出了问题,让王先生3月11日去拿。3月11日,王先生去拿合格证,销售人员仍然说系统有问题,暂时不能给合格证。
无奈之下,王先生拨打临沂市12315热线电话投诉。工作人员协调后,王先生还是没有拿到车辆合格证,导致新车至今无法上牌。
经销商一再拖延
3月15日,记者拨通临沂易捷汽车公司销售部潘经理的电话。潘经理对记者说,王先生的车辆合格证在系统里还没有出来,出来之后会尽快给他寄过去。记者问为什么当时不给合格证。潘经理表示,因为王先生购买的是一辆进口车,合格证比车来得要晚,所以才出现了这种情况。
3月18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潘经理。潘经理说自己正在外面开会,下午能给王先生合格证。记者追问,车辆合格证是不是抵押给银行了。潘经理予以否定,并明确表示合格证就在公司系统里,交完款便能打印出来。
截至记者发稿,王先生也没有拿到合格证。
●专家观点
商家违约应赔偿
山东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智君表示,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车时,销售商必须把车辆合格证书交给消费者。因此,王先生购车时,销售方临沂易捷汽车公司应当将汽车合格证一并交付。该公司未按约定交付合格证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赔偿。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汽车投诉办主任王云鹏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王云鹏说,临沂易捷汽车公司应纠正其错误做法,不能用各种理由搪塞,尽快为王先生发放车辆合格证。根据《合同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消费者购买车辆时有权取得真实有效的车辆合格证,确保车辆正常登记领取牌照。如不能正常登记领取牌照,汽车销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销售者应退还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