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潘柏林 记者郑铁峰)近日,全国首个《放心消费示范村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正式发布。据介绍,该标准是由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与中国计量大学共同起草编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自2017年浙江省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来,安吉县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起草了《美丽县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体系,县内15个乡镇(街道)实现了消费维权分中心全覆盖。截至目前,安吉全县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总计超过500家。
与此同时,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余村为试点样板,以村民契约的形式,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货真源清、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价质相符等放心消费诚信承诺纳入村规民约,并将“放心消费”写入了乡村游导游词,建立了村级消费维权站与景区消费维权分中心的二合一维权机制,让“放心消费”理念渗透进余村家家户户。今年,该局指导余村建成了全省首个放心消费示范村、全省唯一村级单位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单位。5月,全国“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暨放心消费进农村现场推进会在余村召开,余村在放心消费创建、品质消费教育推进过程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经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章熙翔告诉记者,《放心消费示范村建设与管理规范》充分总结了余村放心消费示范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收集了有关放心消费建设工作的政策文件、技术文件、典型案例等材料,并开展实地调研。编制期间,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审评会专家建议多次修改,最终审定形成。
此次发布的《放心消费示范村建设与管理规范》,着眼将放心消费创建从点标准扩展到区域性标准,针对放心消费示范村的建设各环节提出具体规范,给予细化和针对性的指导,共包括消费环境建设、消费文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投诉与监督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注重将放心消费与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治理、长效机制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