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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店大欺客”要不得
江苏消费网 (2016-08-12)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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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开始,从“马尔姆”系列柜再到“阿库特”三件套厨具,现代快报一直在追踪事态的发展,并且连续四周刊发了题为《宜家产品“召回门”》追踪报道。本周,国家质检总局仍没对“阿库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作出结论,而宜家方面对此还未表态。

  还在等待,但究竟时间会有多久?“马尔姆”在中国宣布被召回,用了2个多月时间;“阿库特”事件目前已过三周时间,但除了下架,任何表态都没有。此款产品是否对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这才是消费者最关心的,最着急知道的。

  在“召回门”事件发展中,宜家一直对外表态:中国标准和国外标准不一样。宜家南京卖场一位负责人说,“阿库特”在日本召回,是因为它不符合日本相关法规,其中杂质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但是否符合中国的质量标准,还要等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测结果出来。有很多网友认为,从马尔姆开始,宜家就是在执行双重标准,频频拿标准说事,频频抵赖,但中国究竟有没有对召回产品的规定呢?肯定回答:有,并且很明确。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企业召回产品三大条件包括: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在同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因设计、制造或警示标志等原因而导致危险。既然“阿库特”和日本召回的产品是属于同一型号、同一类别,为何宜家非要等国家质检总局下结论呢?在两个事件中,宜家方面启动了危机处理机制,标准和思路基本差不多。一是说明标准不一样;二是妥协了,不代表错了。

  作为一家国际企业,宜家以其价格实惠、优质设计感在国内市场成了一个标杆,甚至1元的甜筒都代表了一种时尚。宜家南京卖场的生意很好,双休日在宜家餐厅吃饭都要排队。难道消费者的热情却养成了宜家店大欺客的毛病?而宜家在转变中国消费观念的时候,却恰恰忘记了中国消费者也需要足够的尊重。“马尔姆”事件需要宜家的尊重,“阿库特”事件需要宜家的尊重,而不是媒体追着宜家,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宜家,宜家才勉为其难地把尊重拿出来?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中说明对确认存在缺陷的商品、服务,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停止提供、消除危险等措施。那拒不召回怎么办?条例明确,拒不依法处理缺陷商品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最重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杨坤

编辑:许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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