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据5月5日新华网报道)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让市场竞争决定药品价格,这意味着施行近20年的药品政府定价制度正式终结。相比之前的坊间传言,正式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已经晚了半年,这也体现出政府部门对此改革的慎重。药品价格毕竟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公众最大的担忧无疑是:取消政府定价会否导致药品价格大涨?要回答这个问题,大概可以分两个层次:一是为什么要取消,二是取消以后怎么办。
之所以要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当然是因为这一制度已不符合实际需要,也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具体来说,政府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求状态,处理不好药品价格与质量的问题,而且定价方法难以科学合理,相关定价腐败倒是层出不穷。最关键的是,政府定价对降低药价作用甚微。10多年来,政府实施药品降价30多次,可给公众的感觉却是药价仍旧虚高,以至于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公开表示“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都没有”。
为什么政府定价管不住药价虚高?这倒不难理解,一方面绝对的计划导致绝对的低效,总会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总会有关系可走。而且,药品政府定价还带来一个很坏的副作用,因为药价只降不升,导致多数廉价药供给短缺,以至于政府限什么市场上就没什么,反过来加重了患者的药费负担。
既然政府定价与行政降价难以解决药价虚高,“90%药品的50%降价空间”最终自然只能通过市场去解决。不过,市场化改革同样是有代价的。按照普遍的生活常识,一个被外力按压太久的皮球,一旦外力取消难免“报复性反弹”,孙悟空从五指山下被解救出来,也得先蹦几个跟头再谢唐僧。取消政府定价之后,药企会否有涨价的冲动?这就涉及“取消以后怎么办”的问题。
在医院方面,药品价格形成环节很多,有最高零售限价、招标价、医保支付价。这次放开的只是最高零售限价,其他环节相应规则应该仍能制约医院药价。可在零售药店方面,放开政府定价以后,几乎就没有什么价格限制了,会否出现药价大涨呢?对此,我们应该充分相信市场竞争的力量。竞争会带来活力,竞争也会带来优价。
当然,取消药品政府定价之后,必须强化对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监管,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在零售药店市场,应该大力发展药品电商网购和药企直营网店,打破地方性医药公司对于药品批发的区域性垄断格局。在公立医院市场,则应以市场化控制药价。比如彻底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取消医院药品提成,严惩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让药企从比回扣、比贿赂的畸形竞争状态回到比质量、比价格的正常竞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