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新街口地区非机动车停车费涨价被叫停后,网友一片叫好,对涨价方知错就改表示受欢迎,还了低碳环保出行者的权益,又警示了与民生相关的涨价行为切忌随意的动机。
从6月下旬开始,有市民发现,新街口地区有数个非机动车停车点悄然涨价,将自行车0.2元/次的停车费涨至0.5元/次,电动车由0.5元涨到1元/次,摩托车由1元/次上涨至2元/次。涨价方给出的理由很简单,称涨价属市场调节作用行为,而且此区域非机动车丢失率高,赔付压力扛不住,涨价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减本之举。此事经媒体披露后,更为社会广泛关注,质疑声一片。
首先,保护自然环境,提倡绿色出行,是时代对每一自然人的基本要求;其次,市民也是响应政府减轻城市中心区域道路的拥堵,和地少车多引发机动车停车难的压力,自觉弃驾机动车改换自行车、电动车的出行方式,本应更大力度地方便与优先非机动车到新街口,鼓励更多市民使用非机动车出行;再次,道路本是公共资源,占公共资源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处,付费是委托“你”看管车子,收费仅是补偿有关服务成本的方式,不应有赚取利润的动因,标准岂能由服务一方说了算?自说自话“市场调节”是说不通,若是想提价,必须要有听证程序,为社会接受,否则,就是增加非机动车去新街口的出行成本,与绿色环保出行的初衷背道而驰!
涨价前,服务管理方预感社会对涨价有反响,在推行涨价之时,行文向物价部门“走”报备程序,似乎能自圆其说合法合规,目的是逃避涨价的“违法违规”之实而已。据媒体反馈,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备”与 “报批”是有原则区别的,前者针对具有市场调节性质的商品或服务,只需向物价部门“报备”即可,而“这块价格没有完全放开”,行“报备”程序就是混淆了行政概念,实属“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之举,有先斩后奏之嫌,是“擅自涨价的违规行为”,明言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可见,以“报备”之名单方面涨价,看起来仅是忽悠市民不懂专业的“小事”,实际是打击了公众低碳、绿色出行的环保之心,错是无法狡辩的事实。这也违背了此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关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重要精神。
而若干年前,南京公厕也是一种收费的社会服务,其水、电、人工成本不可谓比非机动车停车服务成本小,其涨价理由不可谓不比停车管理充分和现实,但公厕收费非但没有涨价,反而全面取消收费,实现全城公厕免费服务的利民之举。这一举措深得人心,赢得百姓欢迎。难道非机动车服务收费,不能采取像公厕一样的惠民举措?
有关部门表态,提倡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市民不开车进城,到闹市区办事、购物,非机动车怎能随意涨价,有违时下环保理念。用涨价缓解压力绝不是办法,理应从改革成果中,让南京市民分享城市发展的红利,以此彻底解决停车服务中的压力与难题。(陈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