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文智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他在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广电公司)沣镐路营业厅续交有线电视年费时,被告知只能选择330元/年、360元/年和398元/年的套餐。李先生质疑道:“陕西省物价局规定1年费用是300元,为啥营业厅不允许交300元的年费?这也太霸道了!”
投诉 营业厅交不了标清收视费 8月7日,家住西安市莲湖区的李先生,到位于附近的陕西广电公司沣镐路营业厅续交有线电视收视维护年费。李先生家一直观看陕西广电公司的标清节目,一年的使用费用是300元。但李先生被该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现在没有300元/年的套餐了,只有3个套餐可选择,包括360元/年的全家福套餐和398元/年的幸福套餐,以及最低330元/年的套餐,这些套餐里所包含的节目都有所增加,其中有不少是付费频道,所以要多收费。“300元/年套餐里的69套节目我都没功夫去看,哪有时间去看增加的付费节目呢?”李先生坚持要求交纳300元/年套餐。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该营业厅现在不接纳只交300元/年套餐的用户,如果李先生要继续使用300元/年套餐,可以到陕西广电公司的网站上去交费。“陕西广电公司营业厅的这种行为,明显是一种强制消费。我没有开通网银业务,如何在网上交费?他们是在变相向我强制推销高价套餐。”李先生对记者说。
调查 多家营业厅拒办续费业务 记者在西安市北郊的陕西广电公司龙首营业厅、南郊的太白路营业厅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营业厅都不接受300元/年套餐的用户续交费。
陕西广电公司太白路营业厅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全家福套餐中的第一剧场频道收视率很高,该套餐原价每月38元,1年456元,现在1年只需360元,很划算。记者问:“我家过去是300元/年的,现在还能续交这个费用吗?”“我们这里交不了300元/年的。”工作人员回答说。
陕西广电公司客服人员对记者解释说,标清300元/年的套餐还有,但是最近公司交费系统出现故障,所以营业厅无法交纳,建议用户到网上续费。“既然交费系统出现故障,那为何360元/年的套餐可以正常交费,而300元/年的不可以呢?”客服人员未予回答。
回应 看标清只能按月交纳25元 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全省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06]84号),陕西全省县城(含县城)以上城市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5元,也就是说,1年的费用是300元。这个价格至今没有发生过变动。
陕西广电西安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卢主任告诉记者,营业厅工作人员不能拒绝用户选择300元/年标准套餐的要求,也不能强制用户选择300元/年以上的套餐。用户如果要选择交纳300元/年套餐,在营业厅是可以办理此项业务的,但是只能按月交纳25元,不能直接一次性交纳300元。部分工作人员为了赚取推销高额套餐后的提成,向用户推销360元/年等高价套餐。
陕西广电公司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如果用户发现有营业厅工作人员向他们强制推销付费频道套餐,可以拨打96766服务电话投诉。该公司将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向用户退还多收的套餐费用。
观点 尽快取消收费歧视政策 据记者了解,陕西广电公司仅在西安市就有130万收费用户,是目前全省最大的有线电视转播运营商。
“因为家里平常不怎么住人,本来一年300元我都嫌有些贵,现在360元/年,那就更离谱了。”在陕西广电公司龙首营业厅,一位消费者对记者如是说。另一位续费的消费者表示,陕西广电公司规定让选择收看标清节目的用户,每月来交一次费,简直就是刁难用户。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魏和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陕西广电公司各营业厅作为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不仅要在开发更多更受欢迎的付费电视产品中推陈出新,而且在提供交费服务中,应该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能有意误导用户选择高价套餐,更不能拒绝用户为自主选择的套餐付费。陕西广电公司应该尽快取消营业厅收费的歧视政策,让选择300元/年的用户在营业厅也能方便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