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提振安全消费信心
——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质检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在2012年“3·15”活动期间,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安全消费信心”为主题,充分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发布实施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宣传报道质检系统“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新成效,并认真做好2012年“3·15”活动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
高度重视活动意义 充分认识“3·15”宣传活动的主题思想
国家质检总局通知强调,在《纲要》发布实施之际,全国质检系统组织好 “3·15”系列宣传活动意义重大。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对于广泛宣贯《纲要》,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深入关注质量安全,主动参与质量建设,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努力推动质量进步,提升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要求,全国质检系统要突出“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安全消费信心”活动主题,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纲要》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并重点宣传质检部门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为主线,坚定不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我国产品安全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宣传工作中,要广泛宣传质检部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切实树立“人民质检、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各质检部门要通过系列宣传活动,促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水平,努力营造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
切实注重活动成效 认真做好“3·15”期间的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将率先组织开展宣贯《纲要》的主题活动。国家质检总局各部门将精心策划,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深入解读 “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振安全消费信心”活动主题的深刻内涵,重点宣传国务院出台《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详细宣传《纲要》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重点工作等有关内容,进一步使《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在“3·15”活动中加大正面新闻的发布,宣传质检系统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措施和成效。通知要求,质检总局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安排单位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组织集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加大质检新闻发布力度,积极释放正面信息。并要求质检总局各相关部门通过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执法打假案例以及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防控等直接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加大有关质量安全、识真辨假知识的宣传普及,针对性地宣传质检工作与民生的紧密联系和工作成效。
按照通知的统一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在“3·15”期间,将重点组织开展下述几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首先,将开展“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该项活动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中国质检报刊社和北京质监、检验检疫两局共同承办,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各检测中心和检测机构广泛参加,并于3月15日在北京安贞华联商场户外,设定展位提供宣传咨询和便民检测服务,使消费者近距离感受优质贴心的服务,重点展示科学权威、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
其次,将组织“3·15”主题专场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将于3月15日上午在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中举办,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有关监督抽查数据、执法打假数据、进出口产品风险警示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充分展示质检工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另外,还将组织《纲要》宣传图片展。图片展将于3月15日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设置图片展板,重点宣传《纲要》内容,展示质检部门的职能工作,突出执法打假、质量抽查等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工作内容。
还有,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参与主办中央电视台3·15主题晚会。据悉,中央电视台2012年“3·15”晚会的主题为“共筑诚信,有你有我”,宣传口号为“用诚信筑起我们新的长城”,设置了专题内容、权威发布、政府在行动和消费预警共4个板块。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积极参与2012年中央电视台“3·15”专题晚会的组织策划与制作,加大权威质检信息的发布力度。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质检单位要参照质检总局的活动形式,充分结合地方实际,生动体现本单位本部门质检工作的业务特点,积极策划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知指出,各质检部门要广泛协调动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3·15”主题活动和质量工作的宣传。同时,各级质检部门要力求创新,主动配合当地新闻媒体“3·15”的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媒体的宣传并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形式,切实扩大“3·15”活动的宣传效果。通知特别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对于央视“3·15”专题晚会曝光的案例执法查处情况,将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发布。
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3·15”活动取得重大影响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地方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地方各级质检部门不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支持,扩大影响;而且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还要积极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对“3·15”主题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重视舆论引导;也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重视舆论引导;且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积极主动与当地公安、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3·15”宣传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更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不得以“3·15”活动名义组织举办商业活动,不得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同时,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通畅,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宣传效果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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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积极响应质检总局号召
自觉奋发做好“3·15”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主题宣传活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领域唯一国家级质检专业社团中介组织,始终将“引导质量消费,365天,天天3·15,做消费者的益友;共筑质量诚信,360行,质检帮你忙,当生产者的参谋”作为使命,自2000年以来,就一如既往地凝聚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建、共享质量的强大合力,引导质量消费,想消费者质量之所想,急消费者质量之所急,不断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建设质量强国、提升国家经济发展质量贡献着质量社团组织的专业力量。同时,充分发挥其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方针指导下,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质量信息和消费消息,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在第13个年度里再次正式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并继续携手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共同组织广大优秀典范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承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责任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的承诺、保证服务质量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等质量和服务范畴的诚信承诺在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进行公开发布,继续向全社会提供权威可靠的质量信息和消费信息,宣传质量消费知识,进一步引导扩大消费者树立质量消费观念,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并广泛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为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扩大该项活动的影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日前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经济网、中国网等重点新闻网络媒体和新浪、腾讯、搜狐、网易、和讯等社会新闻网站及《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上广泛发布了相关新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柯振权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重点阐述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的时代意义: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质量工作必须以民生为本、民信为天,这是质量强国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刚刚发布决定国家未来10年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昭示着我们已经迎来推进建设质量强国的更好时机,2012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也比以往更具时代意义。我们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引导质量消费,建设质量强国”,并将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的主题确定为“让消费者质量和服务同享,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我们作为质检专业社团组织对民生的高度重视,也能充分体现社会各界共筑质量诚信的合力,引导企业切实承诺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给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感,让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让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日前开展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中,将具体推出六项重点服务内容:
第一,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承诺(应包括企业客观、科学、规范地对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承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量责任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的承诺、保证服务质量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的承诺等内容)、企业简介、主要产品、服务电话等相关内容于2012年“3·15”之际分别在《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等权威平面媒体上予以集中展示和宣传公告。
第二,编印《让消费者质量和服务同享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2年“3·15”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企业介绍暨质量消费知识宣传手册》,对企业简介和产品介绍、主要产品、服务电话等内容进行宣传展示;《2012年“3·15”质量宣传手册》将作为全国质检系统“3·15”专题宣传材料于2012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举办的2012年“3·15”咨询活动中统一免费向消费者广泛发放。
第三,编印《引导质量消费 建设质量强国──2012年“3·15”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专辑》,对企业介绍及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承诺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展示;《2012年“3·15”活动专辑》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检验协会和产品质量申诉处理部门及我协会广大技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中的各省、市级质量监督检验院(所)、相关国家级质检中心的相关有效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赠阅。
第四,主办单位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承诺、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企业形象等内容在中国质量网和中国产品质量申诉处理网及中国质检报刊社主办的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中国消费网、具有新闻采编和发布资质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中国经济门户网站中国经济网等质量、经济、消费领域专业权威网站和重点网络新闻媒体中以专栏的形式进行图文并茂的在线展示宣传。
第五,主办单位免费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沟通协调及产品质量申诉、产品质量仲裁、产品质量鉴定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并为企业免费提供新闻发布、资讯传播、在线访谈等舆论宣传服务;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对参与本次活动相关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专项汇总,作为今后调解产品质量纠纷和汇总、分析全国产品质量申诉信息的重要参考信息和资料。
第六,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支持下,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2012年质量消费维权工作研讨会”,并邀请参与本次活动的名优企业代表免费参加。研讨会将邀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法规司、产品质量监督司、执法督查司、缺陷产品召回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领导和质量管理、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产品质量仲裁鉴定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做主题演讲,并同企业代表进行广泛深入的互动研讨和交流。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常务理事、该项活动承办统筹负责人、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日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采访时详细介绍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推进组织该项活动的独特思路:“建设质量强国,需要强化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是质量强国的主力军,也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引导企业走质量强企、以质取胜之路,不仅需要督促企业切实抓好质量管理、创建品牌、担当责任、坚守诚信,也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质量专业组织乃至政府主管部门去共同发挥引导作用,以进一步推动企业质量的提升,进而增强企业作为建设质量强国主力军的健康科学发展。同时,确保质量诚信是每一个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必须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我们在活动组织中,以‘龙头’带动全局,大力宣传行业骨干优势企业‘抓质量、讲诚信、重责任、践承诺’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是我们部署发动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质量诚信承诺的一贯思路。”
据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3·15”系列宣传活动的安排,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各省级质量检验协会协助、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办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活动大幕已然开启。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必将引领广大名优企业再度掀起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的高潮,因为这项活动不仅主题明确、影响广泛、消费者广泛认同,而且已经具有13年历史,并且是深具广泛影响力的“3·15”品牌活动。
建设质量强国,需要形成全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与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日前在接受《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采访时强调:质量违法多发的态势,严重挫伤了群众消费信心,严重损害了社会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就必须牢固树立“保质量安全就是保发展保民生的理念”;并重点呼吁:全社会都要树立“质量兴衰,匹夫有责”的理念,主动参与质量建设,自觉维护质量安全,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也希望广大企业:要加快技术创新,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真正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开展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专题宣传活动,必将对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形成“质量兴衰,匹夫有责”的理念具有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