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资讯 >> 正文

消费资讯

江苏消费网“消费服务诚信倡导单位”自律承诺活动
江苏消费网 (2012-03-02) 来源:本网
阅读:
    为配合中国消费者协会宣传消费政策,引导企业诚信建设,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江苏消费网2011年12月起,开展“消费服务诚信倡导单位”自律承诺活动,进一步促进企业提升诚信自律意识,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和谐消费环境。

一、 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企业加入“消费服务诚信倡导单位”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增强自律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二、 加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企业、服务性企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因违法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三)企业自愿公开作出以下承诺内容:

    1. 自愿参加江苏消费网“消费服务诚信倡导单位”自律承诺活动,自觉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2. 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3. 依法经营,自觉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4. 诚信经营,不做虚假的广告宣传,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

    5. 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赢得了消费者信任。

    6. 强化企业诚信管理,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

    7. 开辟与消费者沟通渠道,努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8. 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 愿意接受江苏消费网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有违背承诺,甘愿接受除名、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等处理。

三、 加入程序

    (一)向江苏消费网递交书面申请,最后由本行业牵头。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特许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三)签订“消费服务诚信倡导单位”自律承诺书。

四、其它

    作出公开自律承诺的企业,店堂内悬挂由江苏消费网管理中心制作的“消费服务诚信倡导单位”牌匾,公开接受广大消费者和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组织的监督。活动期限1年。

中国消费者报江苏消费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编辑:su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