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5日发布公告,曝光了“金樱首乌汁”“十味黑冰片丸”“天麻眩晕宁合剂”等21种药品在广告发布上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北京市药监局公布的信息显示,该局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对北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32份报纸类媒体及13个电台频道2011年6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共监测到“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245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处方药品种42个,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137条。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及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据介绍,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67个,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其中标示名称为“金樱首乌汁”“十味黑冰片丸”“天麻眩晕宁合剂”等21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 (王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