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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生源争夺战不要殃及考生权益
江苏消费网 (2011-07-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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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江潮

  收到盖有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公章的“预录取”通知书,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没料到最后却被告知无法录取,安徽省无为中学的6名高分考生觉得自己被 “放了鸽子”(据7月21日《新安晚报》报道)。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高考志愿填报之前,为争抢高分考生,南京大学招生人员到无为中学游说高分考生报考南大,并与6名理科高分考生达成“预录取”协议。根据协议,这些考生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A志愿)填报南大,南大承诺录取他们,并向6名考生发放了“预录取”通知书。然而,当一本院校在安徽省的投档线公布后,这6名考生的分数却低于南大理科投档线1-3分不等,于是南大反悔,拒绝录取。

  “预录取”近年来越来越盛行,已成高考录取的潜规则。之所以说是潜规则,是因为“预录取”并未获得教育部的认可,所签协议也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过即便如此,难道堂堂南京大学的名誉不是一种约束力吗?难道名牌学府招生人员不该一诺千金吗?实际上,不少名牌高校都采取 “预录取”方式先将高分考生“圈”在自己名下,一旦与考生达成协议,即使考生分数达不到随后公布的投档线,各高校也会通过增加招生名额的办法兑现承诺,让所有“预录取”考生被正式录取。

  “预录取”显然是变味的高校生源争夺战制造的一个怪胎,虽然是潜规则,但毕竟有规则可循,那就是双方信守承诺,考生将某高校作为A志愿,该高校则必然录取他,如此,学校与考生的权利还算对等。但是,南京大学违反了这一游戏规则,导致双方的权利天平失衡,高校处于主宰地位,考生则完全陷入被动。

  被“放鸽子”的考生,由于A志愿破灭,而B志愿、C志愿毕竟不受高校的欢迎和重视,因此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又因为是上了潜规则的当,所以他们没法跟失信的高校打官司。可以说,南京大学给这些还没有迈进大学校门的学生上了一课,一堂不守承诺、不讲信誉的实践课。这堂课将会对他们产生怎样的影响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堂堂名牌大学“放鸽子”,损害的不仅是考生的权益,还包括自己的声誉,他们难道不担心今后很多高分考生拒绝被他们“预录取”吗?

  “预录取”已经存在多年,教育部门既没有许可,也没有制止,这事有点奇怪。依笔者之见,应当禁止高校“预录取”,这里面存在不正当的竞争,而且从道理上说,除了自主招生,高校在高考集中录取过程中没有自主权,只能按照分数排名依次录取,尚不知道投档线就承诺录取考生,无疑是唐突的。如果不禁止“预录取”,也应当对此予以规范,最重要的是防止“预录取”坑害考生——高校或许可以大打生源争夺战,但前提是不能殃及考生的权益。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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