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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模式的租赁消费值得尝试
江苏消费网 (2011-04-1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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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心萍

  宾利车、LV包、海尔冰箱……走进邦家租赁在北京市开的首家旗舰店,从几百元的婴儿车到几百万元的豪车,商品上千种,看上去像个大卖场,但这里的商品只租不售,是个名副其实的 “大租场”(据4月6日《北京日报》报道)。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租赁是目前市场中的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比如租房、租车、租物件,等等。但是这些租赁活动一般都是定向的,或者是单一的,而像邦家租赁这样以超市模式经营的租赁消费,可供租赁的商品达上千种,在国内尚属新鲜事物,让人眼前一亮。

  其实,租赁业务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很普及,这种更注重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生活消费品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和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首先,租赁消费经济、实惠,尤其是对一些年轻人来说,在经济条件未达到一定的购买力之前,可以提前实现生活质量的改善,满足消费的欲望。据介绍,在邦家租赁这样的地方,除了奢侈品和豪车可以按天租赁,其他商品大都半年起租,押金约为商品价格的四成。租的时间越久,折合每天的租金越便宜。依照惯例,租满3年,再花象征性的1元,就可买下该商品,所有费用是商品原价的八折左右。

  其次,租赁消费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并且对居民消费观的改变起到推动作用。这种模式能够使一些商品物尽其用,以减少闲置和浪费,也能够让人以较低的成本拥有一些只是在有限的时间里需要的商品。通过尝试租赁消费,国人渴望拥有所有权、习惯于一次性投资解决需求的消费观念有望逐渐改变。

  虽然“租赁超市”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但笔者以为,基于我国人口多、收入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市场潜力还是非常大的。既然已经有精明的经销商开始涉足租赁消费这个行业,打开了“租赁超市”的大门,这或许将引发一次消费观念的变革,并使之成为今后我国消费市场发展的一个方向,逐步让租赁消费成为一种新时尚。

  当然,随着租赁消费的兴起,笔者以为,相关管理也应及时跟上,要尽早规范租赁消费的合同条款及要求,明确租赁消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租赁消费中的经济纠纷,同时,当纠纷发生时,也能够有公平解决的依据。让租赁消费在国内生根开花,这是必须做的基础工作。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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