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扬
清明时节,舆论照例关注殡葬问题,今年的关注集中于墓地:墓地价格畸高,广东省深圳市一公墓墓穴最低价超过4万元/平方米,最高价超过20万元/平方米,远高于当地房价;炒墓者众,山东省济南市等地出现抢购“活人墓”现象,其中不乏游资炒作;墓地使用年限掀起波澜,有报道称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民政部澄清说,20年只是一次性收取护墓费的最长时限,而墓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所有这些关注都指向一个共同问题——人们担心死不起、葬不起。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如果任由墓价疯涨,将来死者“葬有其墓”可能会像现在生者“居有其屋”一样困难。房子是生者居住之所,墓地是死者安身之所,现在的问题是,很多生者买不起房,很多死者住不起墓。问题的相同之处还在于,有人在炒房,有人在炒墓,房价有泡沫,墓价的泡沫可能更大。如何抑制墓价过快上涨,也是一道重要的民生考题。
抑制墓价过快上涨与抑制房价有共通之处。有人提出,要像抑制炒房一样对墓地实行限购政策。此提议看上去有点怪异,其实一点都不搞笑。畸高墓价中一直有人为炒作的魅影,致使墓地被异化成一种投资或投机的商品。以限购限面积措施打击炒墓,可行而必要。如果说一个家庭拥有多套住房尚有改善居住条件的理由,那么一个人死后,不管他生前多么富有,无论想葬得怎样风光,他也只需拥有且只能拥有一块且一定面积限制的墓地。因此,墓地限购比楼市限购正当得多也简单得多,可以有效抑制打击炒墓行为。同时,鉴于土地资源紧缺,应采取措施遏制占地较多的豪华墓,犹如楼市调控剑指别墅等“大房子”。
抑制房价不能单靠打击炒房,还须辅以保障性住房政策。与此类似,抑制墓价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提供保障性墓地。墓价畸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政府部门责任缺失,虽然各地墓地均称为公墓,但其中的公益性墓地少,经营性墓地多。经营性墓地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让低收入人群买不起墓,所以,政府部门应当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墓地。这不仅是保障低收入人群 “葬得起”的需要,也是抑制墓价过快上涨的釜底抽薪之策。同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绿色殡葬的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百姓了解草坪葬、树葬、花坛葬以及骨灰海撒等绿色殡葬方式,减少对墓地的需求,有助于从根源上降低墓地价格。
正如人们对70年大限之后房子何处安放感到焦虑,对墓地使用期满后怎样“续期”同样感到不安,原因在于20年收取一次护墓费的相关规程及标准仍未明了,这些看上去只是未来议题,实则与墓地现在的价值及价格息息相关。
调控墓价也许比调控房价简单和容易一些,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将抑制墓价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措施。要知道,“葬不起”并非死者之事,而是生者之事,同样关乎民众的幸福指数以及对于未来的预期。